至少並不是那麼容易實現階級跨越

確實有很多女人憑藉一些手段,獲取了很多男方的資源,這體現了目前社會性別不平等的現象。

但是一般來說大多數被騙的男方的階級並不會比女方高太多,有時候階級差距大到不是一個階級的人根本難以有交集。

這種社會環境下,會讓女方存在投機的可能,如果真的投機會獲得超額的利益。但是憑藉此上升階級其實是還是比較困難。很多城中村拆遷戶,能夠分得巨額財產,但即使有了巨額的財產,不能夠加以應用去融入更高的圈子,只能成為「暴發戶」罷了。


否,在中國女權主義思潮還沒萌芽,一些媒體上的「妻管嚴」像是形式主義的一種自我安慰,更像是在環境束縛下的無奈。階級壁壘,必須通過鬥爭來打破,而在男權社會的文化操控下,中國女性已經受到中國環境文化影響,普遍認為可以通過婚嫁的溫和方式來替代鬥爭。那麼女權主義中的平等就不能實現,在大環境下的男女平等不能實現,那麼怎麼能在婚姻中得到幸福?

「錢不能帶來快樂,至少能讓你在舒適中痛苦。」「嫁入豪門」當然是現階段文化氛圍的主流,但這種文化是資產階級的貪婪下和操控下形成的利己主義文化。是利己的,排他的,資產階級不惜犧牲他人的權利和感官,奴役他人思想,來滿足自己在基因選擇上的優勢,但這正是生物的本能,缺少文化的束縛這樣的本能會讓人朝三暮四,和愛情漸行漸遠,並且婚姻只是賦予了你資產階級的身份,有沒有資產階級的權利和地位都是個問題。如果你覺得有修養的資產階級就可以避免,那麼ta 不圖你的美色,就意味著你有某些長處是他需要的。然而你既然有了這些長處那麼你就更應該明白女權主義中的平等的意義。

制定法律的不是智慧,而是權利。

女性通過自身的努力和鬥爭達到社會精英的社會階層少之又少,為什麼?這和其在社會中缺少競爭力不無關係。對女性區別對待是文化思想枷鎖和社會發展勞動生產方式變化有關。工業化發展就要求一切都變得機械化簡單化,而男性在體能和生理上存在客觀上的優勢使男性在社會中處在了主導地位。女性發揮的作用也就存在明顯的侷限性,就好比大多數高薪職位都對女性提高了壁壘,女性要在比同行業男性競爭者更為優秀才能獲得認可。這不就說明瞭女性比男性更難跨階層,就推生了更難跨階級。

在社會中處於弱勢的一方,只有通過團結力量擴大影響力,並與社會公眾現存的思想文化枷鎖做鬥爭,才能爭取權利。只有取得權利,制定更為公平友好的法律,才能解決對女性區別對待的錯誤。不要指望婦聯,婦聯是男權社會下緩和衝突的工具,是擺設。

世界的女性應該在擺脫枷鎖的情況下聯合起來,共同促進女性的地位和權利。而在中國這樣奴性較高的國度,女權主義的萌芽在我看來至少還要半個世紀。


不。如果你選擇用嫁人這種方式。你要有一種把它當成工作的的覺悟。如果你選擇工作我這種方式,很可能會忽略家庭。


如今的社會,男女平等,女富豪多的是


從農村到大城市發展的鳳凰男以及鳳凰女是最容易靠婚姻實現階層跨越。


謝邀

排除個例,基本上是的

首先你要認可一點,中國絕大多數人生活在底層

階級大致分上中下底四類 (排名分先後)

上:政界精英,大企業商界精英,以及擁有決策權的科學家等等

中:次一檔政界,次一檔商界,以及擁有強大吸金能力的著名人士

下:中小企業家,個人實現財務自由,投行精英,知乎程序員等等

底:普通市民,貧困人口等等

很明顯,底層跨越到下層只需要錢,而來錢的方式可以是靠技術(程序員),學歷準確說是名校(投行),企業家能力(創業),賣身(嫁娶)

而下跨中基本只能靠企業家能力+特殊機遇,賣身兩條路了

中跨上那基本只有賣身一條路了,而且基本不可能,有時候還得看眼光,比如嫁給中政界未來變上政界的也不是沒有

一般所說的階級跨越指底跨下,那女人確實比男性要容易多了,畢竟很多知乎程序員連女朋友都沒有,而且他們要求也不高

知乎是精英們的論壇,這句話是沒錯的

從總量看,知乎精英們在社會前10%是沒問題的


答案是否。

國人對階級的概念是跟錢和資產有關的,有錢便認為對方比自己的階級高一層,但其實階級的概念並非如此。

一般通過婚姻,女性所能獲得的最富裕的伴侶,很可能就是在自身階層內較為富裕的人,而基本上不太能跨越階級。鄧文迪被塑造成撈女神話,也是因為很多人認為她是平凡女子擠入真正的上流社會。但鄧文迪真的跨越了階級嗎?不見得。她如果嫁給皇室並獲得頭銜,那纔算真正意義上的階層跨越。

有些人覺得武則天在唐朝當上了女皇,可以視之為女性通過婚姻掌權的典範,這其實是錯的,首先她本就是貴族家庭的女子,成為秀女入宮是當時她可見的人生路線之一;其次她為皇室生育過男性子嗣,因此她不是通過婚姻,而是父權家長制下的尊母與孝道、禮法,用「協理男子輔政」的方式接觸到了政治,之後通過政變才成為女皇。她不是革命者,也不能證明婚姻本身對女性的命運有何改變;恰好是反過來的,她的命運和出身環境給予了她這樣的婚姻起點。

我個人認為,女性看似可以通過婚姻實現向上走,這其實是千百年來的父權社會婚姻的一大假象。尤其是在傳統婚姻家庭結構中,即便結婚女性也依舊只是男方家庭的附庸,直到生下受重視的子嗣為止,女性都只是這個家庭中的外人和附屬物品;直到這個家庭中比她話語權的權更重更高的長輩或平輩去世,她才能真正獲得和使用權利自由。從結構來講,這也是為什麼現代女性不願意和婆婆住而更喜歡小家庭的原因。

所以感謝一切承認女性可以保有屬於自身的資產的法律,這是現代社會女性作為獨立的「人」而被承認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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