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提問者補充:因為題主改了問題,這裡補充一下,
作者一般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者,有時也指某種理論的創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組織者或策劃者,範圍非常廣泛。
寫手就是具備文學素養,文字功底深厚,以文學創作為其奮鬥目的,不懈努力寫出具有自己風格的作品的人。
提問者似乎並不理解這兩者的重合和區別,美、日等國的版權法也承認法人為作者,希望答主們的回答可以百花齊放,不要拘泥於文學。
廢話!!
那我晚上睡覺都笑醒。
說明我的作品有人看,有人喜歡啊。
作為一個混亂邪惡的雜食。我倒是無所謂他怎麼寫我創造的人物。
因為我對人物的理解都在我的作品裡表現出來了,你ooc也好,泥塑也罷,會影響到我自己的作品嗎?
讓我想起來一個著名人物。
悲風。
其實關於悲風神教,我知道的也不多。我就簡單講一下我所瞭解的信息。
悲風,其實也是一個網路寫手,據傳和大眼珠子、學霸殿下、松鼠等一批偏向二次元風格的寫手關係很不錯。
按照慣例,一羣意氣【臭味】相投的寫手,都要建一個羣,互相交流交流經驗【划水】,聊一聊市場風向【吹牛】之類的。
突然有一天,悲風在羣內發表了我想火之類的暴論,並隨之挑釁了污妖王學霸殿下。
於是松鼠、學霸兩人眼睛一亮,慈悲為懷的他們,免費的在自己小說中為他做起了宣傳。
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筆下的悲風,都是酷愛小動物【小動物:魔狼、巨型沙蟲等】的動物愛好者。
比如《死神逃學日記》中有以下片段:
「因為啊……」悲風再一次深深凝視了一眼呆若木雞的艾麗莎,露出了釋然的笑容,隨即大喝道,「因為我啊!最喜歡混血了!看到小雞小狗小羊小牛,就忍不住在想,人與它們交配的話,會不會生出更加美麗的新物種呢?我啊,最喜歡研究這種事情了,我啊,最喜歡跟動物做啪啪啪的事情了!小羊很貪婪,小牛的裡面超熱,小狗總是動來動去的不乖,你們也想嘗試一下這種滋味嗎?新世界的大門啊!在遇到半獸人這個種族之後,我就被他們的存在深深迷住了,我想加入他們,所以做出了這種事情,我也想生出一個人身獸頭的美麗女孩,所以就加入了他們,對於這個理由,你們滿意嗎?」
《瘋巫妖的實驗日誌》中,他【它】則是實力強大的半神:
「怎麼可以!這世界還有這麼多美人沒有接觸過,怎麼可以讓它被毀掉,為了更多的美獸....美人,我們幹了!不管是誰,只要他打算毀滅這個美麗而殘酷的世界,我都要和他拼殺到最後一口氣。」
「吾錯了,過去的吾等對於愛情的理解太過片面,愛一個人並不一定要擁有他,守護一切美麗的存在。纔是我真正的心願。大愛無疆,上善若水!再見吧,昨天的我!今天的我,將領悟真愛的奧祕。」「博愛守護之心!吾誓言守護一切魅力十足的存在,不管它的種族,不管它的年齡,不管它的性別,不管它的職業,不管它是冷血生物還是熱血生物。不管它來自何方,不管它是活的還是死的,不管他是節肢動物還是哺乳動物......」」......不管它是禽類還是獸類,不管它是叉子還是湯勺.....」
鼓掌!!!
據傳,悲風本人對此非常感激,他的知名度不僅上升了不少,悲風梗也因此聲名遠播。
學霸殿下:順帶一提,現在在羣裏,每次提起這件往事,悲風都對我無比感激,乃至淚流滿面,激動不已,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在《瘋巫妖的實驗日誌》續作中,悲風依然有過側面描寫,大眼珠子貌似也玩過悲風梗。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啊。
你看,為了火,犧牲真大啊。
看到提問者在其他回答下補充的對版權問題的疑問,補充回答:
如果涉及到版權,這就與我,即原創作者,的態度無關了,這是錢的問題,錢是沒有態度的。
這取決於原創者有沒有因此少了錢,甚至僅是缺不缺錢,以及從法律角度能不能從該同人作者那裡撈錢,以及能否承擔追究帶來的輿論及經濟損失有關了。當然,如果撈得到足夠的錢,就不叫損失,叫投入了。
所以風險主要在同人方,同人作者注意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