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不用糾結犯錯,也不要試圖構想一個不犯錯的世界或者找到一個不犯錯的方法論。

這個問題,歸根結底是主觀和客觀的矛盾。

世界是客觀存在,主觀是對客觀的反映。

主觀與客觀一致是主觀存在的價值所在。

然而,主觀又可以脫離客觀實際而存在。

就好像兩個雙胞胎兄弟,大體上是一致的,但仔細看又是不一致的。

主觀要不斷地修正自己以期與客觀保持一致。

然而,不一致是絕對的,一致只是相對的。

主觀永遠不可能完全與客觀一直,只能在某種程度上一致。

這種不一致性,導致了各種主觀與客觀不符的問題。

但是,由於不一致是絕對的,所以我們沒必要糾結要完全保持一致,也沒有必要限制自己從不犯錯。而是要利用每次犯的錯誤,及時地理解到主觀與客觀之間的差距,根據實際需要去彌補這段差距,從而達成一定程度的一致。

這樣纔是比較實際的吧。

這應該是認識論中的基本矛盾吧。

你可以去讀讀《矛盾論》和《實踐論》


實事求是,

如果不是主觀,而是客觀,

那麼,實事,就是,是,

如實觀照,

但是,由於進行求是的人通常本來就是主觀的,

那麼,實事,就不是,是,

因為主觀者,對實事的認識是主觀的、方法論是主觀的,得出的是,是片面的而不是全面的,

應用,是,也是主觀片面的,

因此,犯主觀主義的錯誤……


道理是邏輯記憶,在大腦中是一個概念與另一個概念的聯繫。

而行動是運動記憶,是一套儲存在小腦的運動定式。

道理≠行為

邏輯記憶≠運動記憶

先賢的道理都是從他自己或身邊的行為生活中提煉出來的,他們是先有行為,纔有道理。或者說是先有神蘊,後有事理。

由於人類語言的侷限性,先賢無法直接傳遞運動記憶給後輩,只能通過邏輯記憶傳遞信息,在傳遞過程中信息失真,絕大多數人只得其事理,不得其神蘊,只收穫了表面的邏輯記憶。

馬克思的實踐觀告訴我們: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正是某種意義上洞悉了人類邏輯記憶信息量不足的生理硬傷的原因。


"實事求是"是很精闢的概括。關鍵在於如何理解。

實事是對事實的概括與描述的總稱。對於每個人的感受可能是稍有不同的,討論時就會造成誤解。這個現象本身也是個事實。實事是強調事實的接近全面的主體與重點要點內容。

求是,是表明問題參與者的求真態度。是求得最適宜答案與解決方案的過程。

有人把"求是"理解為"求真"、"求對(正確)",是可以的,但稍顯偏頗。什麼是"真"?什麼是"對"或"正確"呢?總得有個標準吧。即使你提出個標準來,你也必須做明確且清晰的概念界定。你也必須有可操作性纔可以。所以,所謂的"最適宜"不僅包括對實事的全面瞭解與清醒的認識,還包括適合時機的靈活解決方法。

所謂常犯主觀錯誤的原因,一是對實事缺乏全面瞭解和清醒的認識;二是對求是的誤解,方法僵化缺乏靈活性,時機的把握不當。

這是最主要的癥結所在


A,因為人首先是動物,然後纔是「高級」動物,生理因素如內分泌,會影響行為。

B,因為慣性思維,惰性。

C,因為獲取信息需要成本,無法負擔這些成本時,只能賭一把。

D,因為偏信已知信息,其實這和C一樣,你不可能每一次都去重複確認已知信息。


謝邀。

問題是【事實】是憑什麼說的?是一個什麼樣的所在在識別、劃分、界定和裁決著【事實】與否的?

這樣一個裁決事實與否的所在如果是人、或人的什麼什麼,那麼各種所謂主觀錯誤就不可避免了。


!本性和獨斷論的性質

其實好多話要說,但是有不知道從何說起,慢慢再講吧

推書《事實》現在大熱,看一點,基本也就有感覺了


實事求是,是個唯物論的政治口號。

唯物論本質是感性經驗論。

實事求是,就是你先前不知道是,幹著幹著有經驗了,就知道是了。

主觀是啥?主觀就是感性,經驗就是感性。

實事求是,就是經驗論的主觀感性。

唯物論者,個個有牛逼的經驗。你用理性跟只講感性的經驗論,哪有理好講呢?

唯物論者都趨向於主觀感性經驗的實事求是論。

通常,唯物論者講理講不過你,唯物論者就講:

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我們去實事求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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