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價值量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量

而勞動量是由勞動時間來計量的,從而價值量也就是一定的勞動時間

私認為這裡的勞動時間應該是指轉化為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的勞動時間。

對於一個小時不管生產多少商品,所創造的價值量相同實在是無法理解。


你的理解完全正確。價值量本身就是由某一社會下的簡單平均勞動決定的。

商品價值體現的是人類勞動本身,是一般人類勞動的耗費。正如在資產階級社會裡,將軍或銀行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人本身則扮演極卑微的角色一樣,人類勞動在這裡也是這樣。它是每個沒有任何專長的普通人的機體平均具有的簡單勞動力的耗費。簡單平均勞動雖然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文化時代具有不同的性質,但在一定的社會裡是一定的。比較複雜的勞動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說多倍的簡單勞動,因此,少量的複雜勞動等於多量的簡單勞動。經驗證明,這種簡化是經常進行的。一個商品可能是最複雜的勞動的產品,但是它的價值使它與簡單勞動的產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簡單勞動。各種勞動化為當作它們的計量單位的簡單勞動的不同比例,是在生產者背後由社會過程決定的,因而在他們看來,似乎是由習慣確定的。為了簡便起見,我們以後把各種勞動力直接當作簡單勞動力,這樣就省去了簡化的麻煩。

——卡爾·馬克思《資本論》

《資本論》簡化為簡單勞動只是為了敘述方便。同時,在同等勞動時間下,同樣的勞動創造的價值總是相同的,因此這樣的簡化對於研究單個部門的商品生產並沒有什麼害處。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已經駁斥過拉薩爾之流「勞動是一切財富源泉」的謬論。

被稱為政治經濟學之父的威廉.配第早就說過「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這樣的話,他認為社會財富的真正來源是土地和勞動,而課稅的最終對象也只能是土地的地租及其派生收入。

人類的勞動只不過是自然力當中的一種(馬克思說的哈)。

比如推磨,我們可以利用風力,也可以利用水力,可以利用驢力,也可以利用人力。這些自然力都能創造財富,也都有使用價值。

我們知道,在馬克思主義理論當中,價值一詞有兩重性: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交換不算使用么?)。

因為只有人類勞動才能交換(你把錢給風、給水、給驢,它們也沒法要啊),所以只有人類勞動才有交換價值。(這個因果關係成不成立,你自己考慮)

馬克思在《資本論》當中說:「如果」我們把使用價值這個意思從價值當中抽走,那麼價值就只剩下一個意思——交換價值。所以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當中「價值」一詞的真正意思就是「如果」它是交換價值的意思。

也就是說,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當中,只有人類勞動創造出來的財富才是有價值的,除人類勞動以外的自然力創造出來的財富是沒有價值的——這話聽起來有點彆扭,是因為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當中的價值和我們日常生活當中說的價值不是一個意思。

換而言之,從正常人的角度是沒有辦法理解馬克思說的話的。


我當年是反過來理解,你試試看有沒有容易一點。

同樣的工作,換別人來干,換其他人來干,需要多少時間。比如,造原子彈,科學家可能幾年就造出來了,難道說科學家在這幾年裡,創造的價值跟同樣工作的農民、工人一樣嗎?

肯定不是啊,應該這麼想:

造原子彈的事情,換成其他人,可能一百年也造不出來啊!那就兩百年!造原子彈的社會平均勞動時間就是兩百年,而不是科學家的幾年時間。

所以,社會平均勞動時間,就是,這裡有一個造原子彈的工作,全社會的人,每個人都來試試,看平均多久能造出來,這就是社會平均勞動時間。

現在思考這個問題更難了,因為,這種類似的工作太多太普遍了,比如,蘋果的設計師,律師、醫生,他們的工作怎麼用工作時間衡量呢?

不過,這個思路依然都能套用。


因為價值這個概念本來就沒有太多意義…要說就說現實中的「價格」,而實際上,價格並不由勞動時間決定。

你現在看高中教材,也已經修改,至少也承認了價格由供求決定是對的。

你說古董,明星簽名,小說,這個和勞動時間有什麼關係…

就是需求供給決定了而已。

長得好,有人看,有人需要,天生麗質,你說這個和勞動有什麼關係。

勞動影響價格的唯一方式就是,勞動作為生產要素可以影響供給方而已。

因為以前多半是工廠生產,勞動要素佔大部分,勞動時間決定價格就看似合理。

但現在,第三產業發展,金融業,旅遊業,服務業,創意行業,他們的價值和勞動時間的關係很明顯不再那麼刻板了,就是很簡單的供求。

一個小童星意外走紅,唱的歌也可以有很高價。

一個經過專業訓練的音樂老師,無人知曉,也只能去KTV自己唱唱。

不過是供需決定而已。

能解決社會需求的人能賺錢,而那些自我意淫覺得勞動多就能賺錢的,只不過是懶得思考,怎麼才能真的解決需求而已。

你請打掃衛生的來,你本質上是需要「打掃乾淨」的結果,而不是掃了幾個小時地這樣的標準。

現代主流經濟學都不承認勞動時間價值論,因為無論是「價值」還是「勞動」都是無法計量的概念,任何資產定價模型只有勞動要素,沒有什麼無差別勞動。


我們要從根源上來考慮這個問題。如果從商品交換已經發生的時代來考慮這個問題,干擾因素就很多,你永遠都考慮不清。

假設在遠古時代,有一個農民種水稻,一個農民種棉花。然後他們倆要交換,我們假設這是人類第一次商品交換。而交換,就要有個交換比例—— 一斤水稻應該換多少棉花?

交換的時候,兩個人都不想吃虧,都想佔便宜。種水稻的農民想一斤水稻換一大口袋棉花,種棉花的農民想一斤棉花換一大口袋水稻。兩個人就這樣討價還價,兩天都沒談成。

那麼到底應該按什麼比例交換,倆人才都不吃虧,都不佔便宜,剛好平等呢?

用什麼為標準來確定這個交換比例?

一 有人說,由市場來決定啊。

市場決定個屁!當時還沒有市場,他們倆的交換是人類第一次交換,還沒有可以參考的價格。你說說,這個時候怎麼用市場來決定交換比例?

二 有人說,用成本來確定交換比例啊!

當時是人類第一次交換,所以他們倆用的原材料都是自己生產的,不是買來的,沒有價格,所以沒有成本,也可以說,成本無法計算。

三 有人說,可以用用處(使用價值)來確定交換比例啊。

用處又能確定個屁!水稻和棉花的用處不同,怎麼能確定交換比例?

所以,上面的辦法都行不通。

那麼到底用什麼來確定這個交換比例呢?

經濟學家們都沉思起來了。

他們想,要確定這個交換比例,必須找到兩種商品共同含有的某種東西,用這種東西的含量來確定這個交換比例。

最後,經濟學家們想到了勞動。

水稻和棉花都包含了兩個農民的勞動,兩個農民都付出了辛苦,都流了汗水,就用汗水的多少來確定交換比例。

假設一斤水稻包含兩碗汗水,一斤棉花包含一碗汗水,那麼一斤水稻就應該換兩斤棉花,這樣兩個農民就都用自己的兩碗汗水換到了對方的兩碗汗水,誰都不吃虧,都不佔便宜,剛好平等,這就是等價(值)交換。

所以價值的本質就是辛苦,是汗水。用書本里的話說,就是凝結在商品里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

可是,商品里包含的辛苦和汗水量(價值量),應該怎麼衡量呢?

比較麻煩。具體勞動差別很大,鐵匠打鐵和織女織布,和曠工挖煤,和掃馬路,辛苦程度都不一樣,怎麼衡量各種商品包含的辛苦量?

經濟學家們於是就想到了一個化簡的辦法,就是假設各種具體勞動都是抽象的,無差別的,辛苦程度都一樣,這樣辛苦量就只和必要勞動時間成正比了。

所以,價值量(辛苦量)就由勞動時間來決定了。

那麼上面兩個農民的千古難題就解決了,統計一斤水稻消耗多少必要勞動時間,一斤棉花消耗多少必要勞動時間,根據必要勞動時間來確定它們的交換比例。

假設一斤水稻平均消耗兩個工作日的必要勞動時間,一斤棉花平均消耗一個工作日的必要勞動時間,那麼就是一斤水稻應該換兩斤棉花,這才是等價(值)交換,雙方都不吃虧,都不佔便宜,不會產生貧富分化。

勞動價值論的問題就到此結束。

不過,後面又出現了新問題:

(加深部分)

勞動價值論要求商品交換雙方都按照商品消耗的必要勞動時間來交換,可是,事實上,商品消耗的必要勞動時間是多少,誰知道?誰統計了?沒有人知道。

就算有人知道,可是我就是不按照勞動價值論的要求來交換,你能抓我坐牢啊?

例如,上面說,水稻和棉花交換,按照勞動價值論的要求,應該一斤水稻換兩斤棉花,可是種水稻的農民想佔便宜,偏要一斤水稻換五斤棉花,你不換拉倒。種棉花的農民,這時全家都餓得半死,急需大米下鍋,他就不得不換。這樣等價交換就不存在了,種水稻的農民就佔便宜了,種棉花的農民就吃虧了。

所以說,世界上不存在等價交換。事實上,商品的價格是由供求關係決定的,不是由價值量決定的。商人都想佔便宜,都想發財,都不願意遵守勞動價值論的要求。勞動價值論的要求也就成了一紙空文,沒有任何約束效力。這也就是市場經濟中貧富分化的由來。

馬克思經濟學認為價值決定價格,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都是錯誤的。馬克思沒能把價格和價值嚴格分開,有時候分開了,有時候又混淆了,馬克思在這一點上犯了錯誤。馬克思經濟學把價格定義為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這個也是錯誤的,混淆了價格和價值。正確的定義應該是,價格是商品的交換比例。

既然勞動價值論的要求成了一紙空文,那麼勞動價值論還有沒有作用呢?作用仍然很大。

它是商品交換比例的一把理想標尺,由此我們能找到貧富分化的根本原因。沒有這把理想標尺,我們就不可能知道為什麼市場經濟里會有貧富分化,有人為什麼窮,有人為什麼富。

例如:

種水稻的農民一年生產水稻100斤,共消耗200個必要工日,平均一個工日生產水稻0.5斤。種棉花的農民一年生產棉花200斤,共消耗200個必要工日,平均一個工日生產棉花1斤。他們一樣勤勞,一年都幹了200天。按照勞動價值論等價交換的要求,應該1斤水稻換2斤棉花。這樣在一樣勤勞的情況下就不會出現貧富分化。種水稻的農民用50斤水稻換了100斤棉花,他擁有了100斤棉花和50斤水稻,種棉花的農民同樣也擁有100斤水稻和50斤棉花,他們擁有的財富一樣多。

但是種水稻的農民趁火打劫,不遵守勞動價值論的要求,硬要1斤水稻換5斤棉花。這樣,他用20斤水稻換了100斤棉花,他擁有80斤水稻和100斤棉花,種水稻的農民只有20斤水稻和100斤棉花,就出現了貧富差距。繼續交換下去,種水稻的農民又用10斤水稻換了50斤棉花,他就擁有了70斤水稻和150斤棉花,另一個農民只有30斤水稻和50斤棉花。

我們用勞動價值論這把理想標尺,就找到了商品交換產生貧富分化的根源。

所以,現實中,不存在等價交換,只有不等價交換。不等價交換是市場經濟里產生貧富分化的根源。消滅貧富分化,唯一的辦法就是消滅商品。

更詳細的解釋,請看:

經濟學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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