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在西方/東方哲學理論裡面什麼算是科學? 只有偽證一個嗎?


科學是指可實證的,而哲學則是用於解釋的,不帶有實證,所以,只要是哲學就不會是科學


哲學直到十九世紀德國黑格爾那裡纔有科學的認識。或者也可以叫概念論的認識。然而,無論西方還是東方都對這個認識少有研究。不過,對科學認識,美國知識分子大都很理解,也會運用,為什麼?真叫人搞不懂。


哲學,一般是指由「代表當時最高學術水平的智者」確立的,包括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在內的系統的理論體系。俗稱:「世界觀」 。

科學,就是對具體的自然規律的發現、研究。使人們可以通過運用已知的自然規律趨利避害。

哲學是土壤,科學是樹,供人們採摘的是果實,不知道這個比喻是否恰當。


科學的證偽性,這個算是一個。比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說的就是這個證偽性。

不過在中國哲學看來還有其他的標準。比如還有矛盾,中國古代有這樣的一個小故事。這也叫邏輯的自洽性。伽利略在比薩斜塔做實驗之前就對亞裏士多德的理論做了邏輯自洽性的分析,發現了矛盾。所以,纔有了後面通過實驗來證偽的。

還有第三個標準,那是人的慾望,或者說是人的目的性的選擇。比如,光的波動說和粒子說,在哲學上都沒有被完全否定。只不過在實際操作上選擇了融合在一起,即愛因斯坦提出光的波粒二象性。而這是一個「偷懶」的做法。為的是省事。這就是人的目的做的選擇。比如說,「大道至簡」,「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這樣說的都是哲學上人的目的在為規律的探索走向做的選擇。

這三個標準,《為道》中叫內毀、異相、人慾。有興趣可以看看鏈接,深入瞭解一下。

道陰子: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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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標準是哲學探索後反彈給科學哲學中做的一種選擇性的主張,在哲學上講這算是主張,或者是權變務實的選擇。至於事實是否如此,目前沒有發現哲學家可以解釋清楚。這個事情比較燒腦……嘿嘿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科學是先假設後證偽,不能證偽就先用著,等什麼時候發現錯了,重新修訂假設。

「現在看起來是對的」,大概我是這麼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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