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星期100生活費(父母覺得我不夠花會給我200但是我只花100),我在學校食堂找了兼職,在食堂幹活會管三餐,我喫飯就不花錢了,這100我就會充遊戲點券,這樣是否敗家,我也覺得我做的不對。。。


這要看遊戲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 如果你是喜歡他的把他當做你的興趣 你的生活的一部分 可以適當的 充值 但如果你拿他來做炫耀的資本 裝逼 那還是最好不要了 就像lol 我喜歡他 我喜歡他出的這個皮膚 我就會買 但我不會每一個都買 喜歡就買不喜歡就不買 敗家 看你年齡 如果你還沒結婚 那是愛好 結了婚你該先考慮的是菜米油鹽了


不敗家,你其實是叫自食其力,你去食堂打工把你爸媽的100塊省了下來,換言之就是你靠自己多賺了100,你覺得你敗家的原因是拿這錢去充遊戲,在社會大的輿論環境的潛在影響下,可能你感覺花父母去充值遊戲是一種敗家行為,但你這個是用自己賺的錢進行的消費,單純就你的行為來說沒問題,只不過這其中還有收益的問題,你自己和你的父母在不同立場上看到的收益是不一樣的,你覺得你充了遊戲,玩的更歡樂,能獲得更多心理上的滿足,而你的父母會覺得你玩遊戲是佔據了學習的時間,甚至是導致你學習不好的原因,整體是一個負收益的行為。站在你父母的立場下你可能是在敗家,但是對於你自己來說正好相反。


還好吧 畢竟生活費 屬於自己可支配的範圍嘛


我也有疑惑,我辛辛苦苦攢的零花錢和壓歲錢沖了遊戲,我對別的沒什麼興趣,就想玩會遊戲打發時間,看到自己喜歡的就充值但沖的一般都不多,父母發現了把我打了一頓,我都快成年了還管這管那的,亂翻我的東西一點隱私都沒有,不定期的搜查我的手機。特煩他們,滿嘴髒話,還不允許我說髒話,吵架總能吵到我身上,傷心了就跟我說要離婚你跟誰?我當時是一個10歲的小孩,不覺得太殘忍了嗎?以為真要離婚,我還默默的掉眼淚,後來過幾天就好了!既然那麼不喜歡對方何必結婚何必生下我呢?三天兩頭吵架,大了問他們為什麼不離婚,還冠冕堂皇的說不都是為了你嗎?要不是因為你早死了,哈哈哈,您要是真為我好,那請您等我成年了再說好嗎?我沒那個承受能力,又是為我天天為我好,其實就是感覺對方還有用。後來他們吵架我就適應了,管他那麼多呢,傷心了安慰我也是虛情假意的,慢慢的麻木了。也不在為誰傷心了,有時感覺自己三觀不正,但又想了想反正我不危害社會不危害身邊人就行了。內心越來越自私冷漠。被母親說白眼狼,也無所謂,反正我本來也不好。

後來啊!我明白了這一生我只要開心。


這跟攢錢買衣服/買鞋/買別的沒有本質區別。


堅持自己內心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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