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有一種行為叫「血源性性吸引」。

說的是,有血緣關係的異性,有時候會產生很強的性吸引力。

提問者或許就是被這個現象所困擾。

社會倫理、法律層面是禁止的。但感情是可以很私人的。如果你們彼此真的是情投意合,可以考慮去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

但要注意避孕。因為近親生殖,很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基因病變。小的方面,對孩子不好。大的方面來說,可能會污染人類的基因庫。


可以的,但是你在做了這個決定的時候,必然要承受更多的非議和折磨。

比如,

不能發朋友圈,不能秀恩愛,

不能被父母親戚鄰居等等大部分熟悉的人知道,否則他們會說你變態、噁心。

注意保護措施,不能懷孕。

不能結婚。

還要時刻提防著不要被父親打斷腿。

不過,兄妹結婚,呸,談戀愛,也是有很多好處的。

比如,從小就培養的關係更近了一步。

從小知根知底,不用擔心對方到底談了幾個男女朋友,也不用擔心對方的人品到底怎麼樣。

親兄妹的話,逢年過節不用再去走親戚,也不用擔心見丈母娘了。

如果你們的父母同意了你們的關係,還不用擔心以後有婆媳矛盾。

還是很美好的,加油吧!為自己的愛情而戰。

其實啊,只要有愛,即使是親兄妹又有什麼關係呢?


法律不允許,人倫不允許,社會不允許,家庭不允許,

如果是真愛,建議你們換個無人識的地方重新來過

要能頂住壓力,如果最後堅持不下去不如從未開始過。

ps: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邀請我回答這種問題?!!


我盡量不用異樣的眼光看別人,但我絕對接受不了我自己發生這種事。


法律不允許近親結婚,是考慮到遺傳學上的問題,容易有畸形智障兒之類的,但是愛情是心靈與心靈的碰撞,我個人覺得要是真的互相喜歡,何嘗不能在一起呢?畢竟相愛又不是為了傳宗接代,不生不就沒有問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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