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身邊的人幸福分物質的給予和精神的影響。

物質給予的幸福往往是短暫的一種幸福。這種幸福的期望一般比較容易實現。說白了就是體現在經濟上的一種保障,通過你個人的努力為身邊的人創造財富,在一定的財富積累上讓他們不為生活所困,並且能夠支撐身邊人實現一些小小的心願。這種是比較初級的幸福給予。

另外種是精神上的滿足,這個也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這個做起來有一定的難度,但一旦做到了個人跟身邊人的幸福指數將會伴隨其一生。首先自己要是一位積極向上,對生活體驗的幸福指數很高,其次纔是輸出,通過你的個人影響和與身邊人的感情鏈接,去影響和薰陶身邊人也成為積極樂觀。讓彼此相互促進,對生活充滿幸福和滿足。


做好你自己


滿足身邊人的物質基礎,讓他們過上理想的物質生活。然後難得地方來了,盡量幫他們實現他們的理想。


先讓自己幸福,學會愛自己,這樣你才能把幸福和愛帶給身邊的人


第一,要有錢;第二,要有愛。

要有錢

爺爺說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所以第一步:變成有錢人。

有錢你可以從容過生活,不必為了生計讓家人委屈,沒有自卑,讓家人過正常日子沒有各種負擔;

有錢讓你更加自信,自信讓你有更好的人脈,做成更多的事情。有錢不一定能百分百幸福,但是可以達到99%。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起碼衣食無憂,沒有百事哀。

要有愛

有愛,讓你過得更加踏實,對人善良一些,精神上富足。

善有善報,讓你活的問心無愧。產生良好的口碑,良好的人緣,做事不心虛不用提心弔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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