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上沒有那麼多高高在上的超級英雄,我們沒法從一百米的高處墜落還活蹦亂跳,也沒法憑一個腦子去和能推動恆星的怪物掰手腕。但戈登,戈登也不過是一個又老又硬的條子罷了。
在tdk裏小丑贏了,只是因為裁判長不是詹姆斯戈登而是哈維丹特。在致命玩笑這個精神前傳中,蝙蝠俠早就先拔頭籌了。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戈登和蝙蝠俠都代表著另一種選擇:也許一百個人之中只有一個能夠挺過那個壞日子,但人類的偉大就是可以選擇成為那百分之一。這也是為什麼蝙蝠俠故事中的主角們必須要有名字,每一個讀者都應該知道他們如何掙扎,如何負重。看,既然他們能做的到,為什麼我們不能?
有些人(就我個人經驗而言,主要是青少年)捧著離經叛道的言行奉為圭臬,窺得一星半點人性黑暗便自以為高人一等,說到底,這些人既不熱愛希斯萊傑也不熱愛小丑,那些都只是他們獲得優越感和憑藉小眾文化追求認同的手段罷了,等到這一波餘熱過去,他們又會去追尋下一波餘熱,他們其實不需要真正瞭解道理,不需要明白小丑的想法多麼絕望,他們只是需要一個可以讓他們跪拜的標杆。於是這一次,他們高舉著小丑的大旗,未受施暴卻依然宣揚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