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法裡面不是有禁止體罰學生嗎?

為什麼大部分學校都還體罰學生呢?有一些老師還當著家長的面去打學生。


刑法里都是不讓乾的事,每年還好多人坐牢呢。

這已經不是法無禁止即允許的問題了,而是立法禁止但不執行即允許的事情了。


中國人在很多方面的維權意識還是比較欠缺的

比如說隱私權,很多親人之前或者夫妻之間是沒有隱私的,而且 如果你和他們談隱私還會被理解為矯情

體罰這個也是一樣的,幾乎沒見過哪個孩子被老師體罰了而去申請維權,就算維權了也不會成為經典案例廣而告之。


因為大家的觀念仍是

不體罰沒法辦教育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體罰成了教育的必要因素之一了。


因為很多時候,不體罰沒法辦教育。

另外,即使體罰了,違法了,也得當事人追究才能進入法律程序,而實際上很多人對這種行為壓根不在意,所謂行走在法律的邊緣,除非有嚴重影響,否則不值得深究。即使比較嚴重,不夠惡劣的時候,很多時候,教育局就參與進來了,不痛不癢地行政處罰下。

真的惡劣行為,一般還是會嚴肅處理的,因為法律畢竟還在。但有幾個老師會讓事情變得這麼不堪呢?大家都在工作求一份薪水而已。


因為 執行力不夠


凡事都有度,打手掌我覺得可以接受,如果打臉或者使用攻擊性武器,那絕對要禁止的


憲法里還有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實際上當兵都要走關係才能去的


勞資跟你好說歹說你偏要在課堂上搗亂還大聲講話,前一句話我才講了下一秒鐘我問你,結果你啥也不知道,我體罰一下你怎麼了?

你要是不想讓你的孩子在學校被體罰,那你作為家長怎麼不讓你的娃在學校乖乖聽話捏??

但是話說回來,與其承擔風險,還不如別管,畢竟,那又不是我的娃。


偏題反問,我很好奇:

那家長打孩子是不是家暴?怎樣才算家暴?作為孩子第一位「教師」的家長及其監管人,其家庭教育的相關條例在《教育法》里是不是該添上了?

最該管的人,沒有一點影子,靠著保護法為非作歹,導致不該管的,被逼著上了手,還要兢兢戰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長看過的舉一個手?知道不良要矯正就及早送工讀學校,非要在普通中小學呆著,說了不聽,還要危害其他學生,回家反思還要告你教育歧視。國家、學校、社會活該欠每一對中國父母一個哈佛學子、上層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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