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很多被判刑人,而這些人死亡之前都會有前科標籤,社會很多就業對這些人設置了障礙,必然使得他們的心理陰影面積增大,可能不能正常生活,這是否會增加社會的不安?如何處理這個矛盾更合理?能準確說下現在服刑人數,有前科人數比例最好


其他問題我就不說了,單就目前服刑人員的數量這個問題國家很明確不會對外公佈,有前科人員的數量這個問題情況我不太清楚,但是我想基本也不可能會對外公佈


答案是肯定的,這也就是為啥數據不公佈的理由,但是有一點,一個人以前幹了壞事不代表出來以後還會做壞事,一個成熟的社會體系就該給以前犯過錯的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別和我槓那些罪大惡極的,畢竟少數),前段時間去英國訪學,發現發達國家普遍把服刑人員看的很重,投入很大的精力和經費去改善他們的生活,讓他們改過自新,這是對於人權的尊重,也是個成熟的大國應有的態度,而從結果來看效果很好,出獄後再犯的確實是少數...


有前科的人是指過去曾經觸犯過法律或者犯過罪的人。前科只能證明一個人的過去證明不了他的未來。

對有前科的人不能歧視他,應當關心他,教育他,和他在一起共同建設美好的社會。有一個很有名的愛心人士叫付媽媽,他幫助幾十個在監獄裡關了一二十年從監獄裡出來的殺人犯,幫助他們找到了工作,使他們獲得新生安居樂業。有些還娶到了漂亮的媳婦,受到了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讚揚。


前兩個問題屬於社會問題,雖然有沒標準答案,但是有大概方向。有前科的人增多,必然會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但不用為此擔心:那種慣犯有沒有前科在社會上都會作案;而激情犯的本質還是好人只是被逼急了才犯罪的只要不受刺激就還是本分生活;經濟型、職務型犯罪的人大多都是領導,服刑之後就失去了職務沒有機會再犯罪,讓這些腦力型罪犯去暴力型犯罪他們有沒有能力,也丟不起這人。所以不安定因素確實有,但和有沒有服過刑關係不大,我們國家對罪犯的隱私保護的還不錯,走在大街上誰都不知道別人有沒有服過刑。只有特殊的職業、崗位纔去查檔案、搞政審。一般公司在面試的時候不會問:有沒有犯過罪,讓到派出所開無罪證明。所以你所提出的這個問題對社會影響沒有想像中的大。至於比例問題,一般人答不出來,能答出來的應該不會在這裡說(違反組織紀律),有關部門會統計這個比例,但是不會對外公佈。如果非要公佈的時候,那麼這個數據一定是經過組織反覆研究之後的合理性數據。


看守所裏的犯人比例

有前科的比無前科的少很多,應低於社會上有前科人和社會人的比例。

要相信法律和監獄的教育力量。


社會的穩定,並非在於刑事措施,而是依賴一個良好社會政策!法律的真諦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而不是要置人於死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對於前科人員增加了一層有色隔離,這個原因有這一定的歷史淵源,也是一個社會問題。這有待於我們人口素質的提高,社會寬容度的提高,以及政府的正確引領。一個繁榮昌盛,公平公正的國家應該給予前科人員合適的,足量的就業機會,這隻能有賴於時間的推移去慢慢實現。任重而道遠!


所謂有前科,不就是犯罪被捕服刑結束的嗎?我覺得還沒被發現,沒被抓起來的影響更壞,比如最近挺有名的孫某,之前不幸了的龍某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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