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你越不喜歡一個人,你越能夠信心百倍,輕而易舉的吸引他。強烈的慾望使人喪失了愛情遊戲中必不可少的一種漫不經心,你如被人吸引,就會產生自卑情結,因為我們總是想把最完美的品質賦予我們深愛的人。

——《無聊的魅力》

阿蘭·德波頓的話很好的解釋了你的問題。

你越愛他你就越自卑越卑微越想討好他--遇見他之後我才發現喜歡一個人真的會自卑,你會真的擔心你配不上他,可是,永無平視,就永無對等啊。

我蠻羨慕那些可以笑著坦蕩去追求自己喜歡的人的人呢,因為我永遠做不到那樣。


卑微的愛,是因為太愛而怕失去


謝邀

愛情並不卑微,卑微的是你在這段感情裡面處於一種無休止的付出,乞求對方愛情的位置。就是因為你太愛那個人了,所以才會在這段感情裡面還怕失去那個人。如果你能把愛你自己和愛那個人的程度達到一樣,那你就不會這麼苦惱了。我只是希望,你也能夠好好愛你自己,因為你也值得被愛,值得被珍惜才對。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像彈簧,你緊他松,你松他緊,總是處於某一動態平衡的位置。

當你過於珍惜或放任、優越或卑微,都會使關係走向一個極端,直至一方或雙方無法忍受,到這個時候是否失去就不一定取決於你怕不怕了。

關係是需要經營的,感情也是,婚姻也是,所有一切都要兩個同樣用心的人去將關係維持在雙方舒適的位置,那樣才能長久,才能都感到幸福。

說說題主的問題,卑微的原因無非是自身處於弱勢或因太在乎而不斷退步突破自己的底線,因為找不到更好或太愛,所以怕失去。

在我而言,我一定不要這種關係。愛是相互的,需要彼此尊重。如果他愛我,一定不會不尊重我,讓我處於卑微的境地。如果我愛他,我又怎麼忍心讓他難過?沒有尊重,至多也就是無奈的搭夥過日子,看似和諧,轉過身去卻只能獨自舔舐心頭的傷口,何必呢?


卑微這個詞,首先就是對自己人格的一種不自信的投射

本質上還是不自信,不相信自己配的上這份愛

如果單方面喜歡,越卑微就是越不夠愛自己

先自愛,而後愛人


瀉藥

在愛情裡面誰卑微了,就等於在戰場誰先投降認輸了,真正的愛情是平等的。害怕失去只是對方給你的安全感不夠多罷了,害怕失去只是你在很多夜深人靜的時候想到許多不開心的事情罷了


卑微可能是,你喜歡對方遠遠超過了對方對你的喜歡。然後又無力扭轉這種情況。就會卑微。


人的本能,就是遇見驚艷的人,一下子就自卑吧,覺得配不上。因為愛,所以怕失去,卻往往會失去,這真是一個遺憾的悖論。你只要隨著你的心,儘力了,就無愧於心吧。命中註定的相遇,也許總會有緣無份的別離,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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