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的是她愛的人,不變的是她愛的人的靈魂。

如果真的重生後她愛上了現在的你,那就更證明這份愛的份量


如果是看上了臉,或者家庭條件啥的,果斷拜拜

如果是被內在,性格吸引,那我認為都還可以。畢竟內在你還是你


這是詭辯。

昨天欠我錢的人是你,今天的你就不是你了?

重生的人只是提前預知了事情的結果,你的人物性格是沒有改變的呀,無論怎麼掩飾,你就是你,不會是其他任何人。


謝謝邀請。

如果容貌、性格等等多方面條件都與前世一樣的話,那也算不上背叛,甚至可以說是又一世的相遇相愛。但如果說完全不一樣的話,也算不上背叛啊,強扭的瓜不甜,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不喜歡,前世的愛未必放到今生也愛,因人而異因情況而定。


強扭的瓜不甜,自由意志,只要沒有違反契約,就談不上背叛。


也算有緣分,剛好看到了一部耽美小說,醉也真的「重生回來男朋友有對象了」,十年後的受努力又重新追求上了十年前的攻。

其中有一段話算是暗戀攻的炮灰的挑撥離間。

「你現在愛上來XX,那你有沒有想過十年後的XX失去你了怎麼辦?你這是對十年的XX的背叛!」

受之後的回答簡潔明瞭,「十年前的爸爸是爸爸,十年前的戀人就不是戀人了?」


自然會,但是不會再去糾結這件事。

還記得加菲貓嗎?

有一次加菲貓走丟了,加菲貓的主人喬恩非常傷心,後來走進了寵物店,驚喜的發現了加菲貓。

非常幸福的結尾,是不是…

結尾加菲貓說:我永遠不會問喬恩,為什麼他那天會走進寵物店。

其實,對於愛的人來說,我們又何嘗不是加菲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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