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家為了防老鼠而在樓道的菜上撒了耗子葯,致死量,然後有人偷了,一箱蔬菜全偷了,然後中毒身亡,我需要付多大的法律責任呢?(一切是假設,防老鼠是假,防人是真,菜總被疑似打掃衛生的人偷,但我就是以防老鼠為由 )


如果這個樓道是你私人家中的樓道,不具有公共屬性,我偏向於你涉嫌故意殺人罪。

一方面你在明知有人總是偷盜你家的菜,而且這種行為是重複性的,可預測性的,你懷疑的對象是疑似打掃衛生的人。雖然對方偷盜蔬菜是違法行為,但是你在樓道的菜上撒了耗子葯,耗子葯已經達到致死量,你投毒的行為對於對方的偷盜行為不具有相當性,對方大概率偷盜蔬菜是為了食用,你的行為與導致人員中毒死亡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並且最終確實有人偷盜蔬菜食用並中毒身亡。

另一方面你主觀上也有殺人的故意,題目中明說了防老鼠是假,防人是真,菜總被疑似打掃衛生的人偷,但我就是以防老鼠為由。

綜上所述,主客觀相一致,你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


投毒吧,輕重不定。

別把法官當傻子,也別把別人的命不當命。


你放在樓道,那麼應當預見到可能有人拿走,放任了這種情況發生。並且劇毒的耗子葯本來就是危險化學品(現在新型的老鼠藥都有解藥,或者中毒速度很慢)。除非放耗子葯的地方明確寫的有毒勿食,否則最輕都是過失殺人/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不用負責,除非你把有毒的蔬菜放在門外,讓別人撿走,那你就有責任了


這個大概類似於我自己的果園裡打了農藥,有人偷了水果中毒了。之前出過這種事情,果園主人是要負責的,雖然果園是他自己的,但是在路邊別人偷吃的概率很大,他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能夠預見到這種後果,而沒有任何牌子或者警示提醒。

所以雖然說偷吃的人是咎由自取,但偷是偷的責任,而中毒死就是打農藥的人的責任。

你要是自己家的蔬菜放自己屋裡,那沒你啥事,但你放樓道里了,你就有責任放一個警示牌警告過路人這裡面有毒。


不用假如了,從法律層面來說你確實是要承擔一定責任!從道德角度來說,你不可救藥了!一點蔬菜,至於嗎?????


看你蔬菜擺放的位置。如果是在屬於你的私人空間,那就沒責任,如果是在公共領域,就有責任。


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


他那是活該,誰讓他偷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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