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拿了過多彩禮,從面子上來說,是的。丈母孃見到別人說起來,給了自己幾十萬彩禮,明顯對比說給了幾萬彩禮要長臉很多。但是,以後男方的地位那絕對是「爺」級。要不怎麼說是姑爺。


我是覺得可以堵住女方父母的嘴,別整天給孩子的婚姻生活整幺蛾子,覺得自己女婿親家不好什麼的。

反正當時我結婚,本來我媽說不要了(因為我家剛買房,沒錢給嫁妝)我爸突然說要有彩禮……於是還有一個月結婚了,突然讓我跟婆家提,我老公也不高興,錢都買理財了,取出來需要時間啊,然後跟親戚借了十萬塊應急。我是外地的,北京這邊不流行彩禮,我家那邊一般大概在十六十八萬,婆家不敢給多了,跟我爸媽說,給你們多了,留給孩子的就少了,所以就給了十萬塊。然後最後我嫁妝就三牀被子,孃家一幫人來北京,又是各種帶著玩帶著喫……幸虧彩禮沒給多了,孃家的那幫人可趕緊閉嘴吧。。。


彩禮不是衡量幸福的標準吧,婚後有很多因素


有能力的女人才會幸福

沒本事又要高彩禮的只會讓男方家庭產生厭惡情緒


跟老公都是土生土長的廣東人。2014年結婚,老家習俗基本是給彩禮8000,婆家給了2萬。孃家給回我們小兩口4萬。同一天孃家婆家都擺酒席,各家管各家的酒席等開銷。給那麼多彩禮是賣女兒嗎?想不明白為啥那麼多地方要這麼多彩禮,我們就是圖個吉利意思意思得了。


這句話我好像沒讀懂

是指,女方得到了很多的彩禮,男方以後就會和女方過的很幸福?

還是指,女方得到了過多的彩禮,她之後就會很幸福?

其實就算我讀懂了這句話,也回答不了

本來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你倆開心了就幸福了


過多或者過少,這個度要看實際情況,具體分析。首先彩禮嫁妝是約定俗成,彩禮嫁妝,都是雙方父母為了小夫妻兩個的生活,給予的幫助。演變到今天,習俗仍然在,但是有了很多新的矛盾問題,比如,男方沒有借貸問題的情況下(經濟允許),想著不花錢娶媳婦,看不起女孩,認為不值得花那麼多錢等等各種奇葩理由,女方的合理要求也會變成所謂的「過度」。再來,女方明知道男方經濟條件不好(需要借貸且後期償還比較困難),仍然要求高於男方經濟幾倍幾倍的彩禮,這是明顯雞蛋挑骨頭,自找不痛快。更何況,還牽扯彩禮錢,是不是全部帶回小家庭這些不可控的風險,男方房子婚前婚後的風險。還是一句話,有商有量,互相體諒。尊重雙方的人格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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