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慣了網路小說,想換個口味!


謝邀~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基督山伯爵》這部小說非常好看,這是法國作家大仲馬創作的長篇小說,發表於1844—1846年,這部小說曾用名《基督山恩仇記》。

該故事講述19世紀法國皇帝拿破崙「百日王朝」時期,法老號大副愛德蒙·鄧蒂斯受船長委託,為拿破崙黨人送了一封信,遭到兩個卑鄙小人和法官的陷害,被打入黑牢。

獄友法利亞神甫向他傳授各種知識,並在臨終前把埋於基督山島上的一批寶藏的秘密告訴了他。鄧蒂斯越獄後找到了寶藏,成為巨富,從此化名基督山伯爵(水手辛巴德、布索尼神父、威爾莫勛爵),經過精心策劃,報答了恩人,懲罰了仇人。

該小說以基督山揚善懲惡、報恩復仇為故事發展的中心線索,主要情節跌宕起伏,迂迴曲折,從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節,小插曲緊湊精彩,卻不喧賓奪主,情節離奇卻不違反生活真實。全書出色地運用了「懸念」、「突發」、「發現」、「戲劇」等手法,在敘述上有較大的敘述密度和複雜的人物關係。這一切使這部小說充滿了敘述的張力,洋溢著敘述本身所產生的美。因此,《基督山伯爵》被公認為通俗小說的典範。

這部小說出版後,很快就贏得了廣大讀者的青睞,被翻譯成幾十種文字出版,在法國和美國多次被拍成電影。100多年以來,這本書擁有了難以計數的讀者。他以引人入勝的故事情節和精湛完善的藝術技巧,博得了無數讀者的青睞。

小說出版後,在當時的社會上引起了空前的轟動,而後被翻譯成幾十種文字出版,在法國和美國等西方國家多次被拍成電影。儘管這部小說問世已有一個半世紀之久,但它至今仍在世界各國流傳不衰,被公認為世界通俗小說中的扛鼎之作。


謝邀

《基督山伯爵》是我看過的第一部外國長篇小說,也算是我看的第一部課外書,其他的四大名著之類的都算是學校安排的必備讀物。可以說《基督山伯爵》對於我的影響算是很大的,我當初看的是我父親的,因此時間比較久了。我就大致說一下我對於這本書的看法。

對於《基督山伯爵》的評價,我們一般都認為它是通俗小說的代表,因此許多人對於這本書都是一種不值一看的意思。誠然,比起那些世界名著,《基督山伯爵》簡直算是小兒科。但《基督山伯爵》真正的價值就在於它的普世性。

所謂通俗小說,就是滿足社會上最廣泛的讀者群需要,適應大眾的興趣愛好、閱讀能力和接受心理而創作的一類小說。

因此,《基督山伯爵》真正的厲害之處在於大仲馬在他那個時代所描寫的社會大眾的普世價值觀在今天依舊是正確的,也能被人們接受。

而大仲馬想要表達的,無非就是人類本身的特性與社會最正確的人生觀。

對於人性的理解,大仲馬有不同的看法,或者他認為人性是複雜的,這也是我一直認為的,你可以覺得人性複雜,但是你不能說人是理性的。因此,小說中人每個的性格都是不一樣的,而他們每個人本身也會有多個性格;一個正直陽光的水手可以津津有味的觀看死刑;一個溺愛兒子的母親會謀害自己的養女;一個正直的檢察官會背著自己的妻子私通;一個無恥的強盜卻能欣賞凱撒的著作。在書里,每個人都會有讓人目瞪口呆的背面,而這也是大仲馬對於人最有意思的見解,對於不同的人,我們都會有不同的面孔。

而在書中,大仲馬的價值觀也是令人為止稱讚的一點。很多人都會說《基督山伯爵》是一本講述復仇的小說,但是我們認真想想,書中死去的人可有一個是基督山親手殺死的?一個都沒有。要知道,基督山的罪名是通敵,而且他還是證據確鑿的給流放的「小矮子」傳信。所以,如果要翻案是不可能的。所以,當初將他送到牢里的人都是無罪的。但是基督山又是怎麼將他們一個個伏誅的呢?

基督山的情敵,是由於自己在軍中任職為非作歹的事被揭穿而自盡,檢察官是因為眾目睽睽之下承認自己的姦情,銀行家,當初的會計也是因為意圖捲走巨款潛逃而被抓住的。可以說,每個人都有罪,而且都是自己將自己給作死的。

在這裡,大仲馬的價值就很明顯了:因果關係論。注意,我說的是因果關係論,不是因果論。所謂的因果關係論,是指兩件互相影響,存在「因為,所以」的兩件事。比如我昨晚吃燒烤喝冰啤,夜裡跑了五次廁所,這是有因果聯繫的。而所謂的因果論就是那些和尚道士神神叨叨的東西。那些我是不信的。拜拜菩薩就能消災免禍,這事就是糊弄人的。

人做了好事,希望被菩薩知道,做了壞事,又希望菩薩不知道,你這不是難為菩薩嗎?所以,《基督山伯爵》里的善與惡都是有原因的,正所謂,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最愛,沒有之一


看慢一點有一種鋪墊後爆發的爽快感(此處省略一千字驚嘆)

如果很快的看過去...跟網文感覺有點像..被人坑,遇到高人(高到開掛的這種),開啟強勢復仇。


好看是好看,但是篇幅有點長,題主看習慣網路小說想換口味我個人建議可以先從小篇幅的書籍開始看起,慢慢的再開始長篇幅的書籍。我推薦看《追風箏的人》,篇幅小節奏緊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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