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支持中小型企業成了,現在一般公司在設立時已經無需事先實繳資本,只需認繳資本即可。《公司法》已經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了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其他公司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登記機關不再對有限責任公司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進行登記;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總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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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不用實繳了,可是不能因為不需要實繳,企業就隨意定註冊資金,具體還是根據我們企業需求來,目前我們註冊的都是有限責任公司,他根據我們註冊資金定我們的責任,例如你註冊500萬,那麼你企業責任在500萬。哪怕你超過這個責任或者小於這個責任,你的責任範圍始終在這個500萬內,所以一般我們做企業,先看到自己的業務做的多大,你與客戶簽訂的合同金額,一定要在註冊金額範圍內。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到要開企業人士一點參考


從14年開始,註冊公司的註冊資金是認繳制的,不用實繳


現在都是認繳制的,不需要實繳。


現在實繳和認繳兩個模式,一般都是認繳


除有特殊規定的外(例如銀行),可以認繳納,但需要在認繳期限內繳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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