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立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相關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決定終止審議工作。食物及衞生局表示非常遺憾及失望,會在下一屆立法會會期內,探討切實可行的時機再提出立法建議。

局方發言人說,在條例草案未能通過的情況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屬藥劑製品,受現行《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及《進出口條例》規管,至於加熱煙草產品則應繼續受現行《吸煙(公眾衞生)條例》規管,並按《應課稅品條例》徵稅。

政府在前年推出相關條例草案,計劃全面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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