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仿製葯質量來說,希望不要讓一致性評價,變成一次性評價。

可是,商人都是逐利的。


過了一致性評價就和原研在法律法規下是等同的,可以用所有的原研數據和研究作為學術支持。此外仿製葯和原研葯共同為集中採購作準備,報價低廉優先選用,這將為醫保省了一大筆!


說句心裡話,仿製葯還是要有,但是不能泛濫,如果仿製葯到處都是,對於新葯的研發是很不利的,有時候就導致研發新葯的團隊不能獲利,使得研發力度疲軟,大大打擊了藥品研發的積極性,受損失的還是病人。

當然仿製葯在某些方面也是為了一些社會底層的人們提供了方便,甚至於是延續生命。所以我覺得仿製葯可以有但是不能泛濫。


我大概理解樓主的意思。仿製葯實際上分為兩種。一種是原研葯過了專利保護器的合法仿製葯。我們國家99%的葯企實際上都屬於這個範疇。還有一種就是如印度或孟加拉這類強制仿製,沒有獲得專利許可但是符合歐盟認證及FDA認證的仿製葯。如何評價,就留給市場吧,涉及利益方方面面。


要看站在哪個角度請假

葯企:恨得牙痒痒

患者:感激不盡

身邊幾個真實的案例:有幾位肺癌患者,家屬的評論月收入幾千塊,無法支付高額藥品費用,無奈選擇用仿製葯。目前已經服用2-3年,病情控制穩定。

也有經濟條件好的患者,選擇用原研葯。原研葯會有贈藥方案,使用數月後可以免費使用。在經濟能力可以承受的範圍內,使用原研葯會更安心。也為後續的治療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仿製葯不是假藥。

仿製葯也要通過相關要求。

而且有了仿製葯,至少能讓某些人吃得起葯。


仿製葯也分合法和非法。合法的是在法律允許的國家和允許的範圍,如果是美國,那麼說明是專利過期或者專利授權。如果是那種極度落後國家,就是強防。這種葯從法律上講即使允許強防,也只能在那個國家自己銷售而不能出口。患者自己去買另論。非法的么就自己看著辦。即使合法,也得看有沒有毒理,臨床,一致性測試,發達國家仿製葯均有這些,而落後國家仿製沒有這些,就比如寮國,它怎麼可能有能力做這些?原料來自國內。所以也是自己看著辦。


我肝癌患一直吃防製藥一年多了,挺好正版真心傷不起


價格便宜,效果和原葯是一樣的,可以購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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