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這個問題想找個共鳴。如果你和我一樣厭惡,來說說感受。如果你本身是喜歡抖腿和轉筆,喜歡在圖書館抖,不顧他人感受的,你來談談你的理由?
更新一下問題
我的鍋。說的不完整。
這幾天回答很多,我看了,有部分人拿什麼「安靜」的抖腿或轉筆舉例來批判我小題大做。我既然都開了一個問題了,明顯指的是動靜非常大的那種。多說無益,你可以想像一下一隻蒼蠅在你邊上一直飛的感受。還有我們桌子是連體的16人桌,一抖就全在震。
我並不是一竿子打死這種習慣,我覺得抖腿很正常,但是你在公共場合稍微壓制下你的抖腿很難嗎?非要搞的動靜很大,這就是完全沒考慮周圍人的感受,心裡沒有互相尊重的公德意識。我制止過不少這種人,有無意的,馬上道歉了,也有明顯故意的,就是素質很差(這種人比較少)。
還有人批判我看書不專心之類,真專心哪都能學。當然話是這麼說。那你去圖書館是為了什麼?你怎麼不去菜市場?以此佔據優越感高地,屬實弟弟行為。
就先補充這麼多。
我覺得讓人厭惡的不是抖腿和轉筆,而是這些動作影響到別人了而自己卻不自知。
我學習的時候偶爾也會轉筆,但是如果筆掉落次數到達兩次,那麼我會自動停止這個行為,說筆掉落聲音不大是假的,尤其在圖書館這種十分安靜的場所,每一個聲音都會被放大。
而之所以我會停止這個動作,一是因為掉筆真的會打亂自己的學習節奏,二是我知道這個聲音也在干擾著旁邊在認真學習的同學。
而說到抖腿,如果椅子和桌子都是單人的,抖腿既沒有產生噪音也沒有動作幅度太大影響視線,那說明抖腿不影響他人,這個時候你抖腿沒問題。
但要是多人桌多人在學習,你的抖腿自然會容易使桌椅震動,這時候不自知就很讓人討厭了。
注意:圖書館是公共場合!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愛怎麼轉筆愛怎麼抖腿是自己的事,但在公共場合就要照顧到大家的感受,這是從小就會教的東西。
其實說抖腿和轉筆這兩個典例只是做個代表,圖書館裡像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比如在圖書館裡踩高跟鞋聲音太大,比如在圖書館裡穿比較暴露的服裝,比如在圖書館用機械鍵盤敲代碼。。。
你有做這些的權利,但前提都是不能打擾到別人。
(說愛怎麼做是自己的自由的先省省吧,做人不能太自私。你自己覺得不打擾並不代表真的是不打擾。)
而如果你打擾到別人了卻只顧自己爽,那麼我們也有權利去向你提出意見。
一個人在公共場合的自我管理能力,也是一個人素質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