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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億瑞幸神話,閃電般破滅了。

  5月19日,瑞幸發佈公告稱,在5月15日收到納達克交易所的退市通知,公司計劃就此舉行聽證會,在聽證會結果出爐前,瑞幸將繼續在納斯達克上市,聽證會通常安排在聽證請求日期後的30至45天舉行。

  (來源:瑞幸公告)

  在造假事件爆出48天后,瑞幸又創造了一項中概股的歷史紀錄:成立18個月,在納斯達克上市;上市12個月,收到納斯達克退市通知。

  公告發出後,瑞幸董事長陸正耀於凌晨發佈申明稱,首先對於瑞幸咖啡事件造成的惡劣影響,向投資人、全體瑞幸員工和客戶道歉。不過他認爲,瑞幸已根據階段性調查結果,第一時間處理相關責任人、重組董事會、更新管理層、積極進行整改,但納斯達克不等最終調查結果就要求公司退市,出乎意料,對此個人深感失望和遺憾。

  陸正耀在申明中還稱,個人風格可能太激進,企業跑的太快,也導致很多問題,但絕不是以“概念做局”去欺騙投資人,是真心想把企業做大做好。

  他還表示,過去的一個多月,一直處於深深的痛苦和自責之中,夜不能寐。“公司如果退市,面臨的困難和壓力必將繼續加大,但不論怎樣,我都會傾盡全力維持門店運營,竭盡所能挽回股東損失,讓瑞幸這個品牌能夠走下去”。

  總之,陸正耀傳達的觀點很明確:我沒有騙人!但是……

  但是摘牌退市不意味着停止索賠。據上海律師宋一欣分析,若以2020年初至今作爲時間段計算,粗略估算,面臨集體訴訟的瑞幸將遭遇總計約112億美元賠償,摺合人民幣754億元。

  不僅是罰款、退市,以及遭遇集體訴訟索賠,相關責任人可能還會面臨刑事責任。根據美國法律,提供不實財務報告和故意進行證券欺詐的犯罪要判處10至25年的監禁。

  另外,3月1日,中國證券法修改之後,賦予了中國證監會和公安司法機關“長臂管轄權”,瑞幸造假相關涉案人員同樣可能要承擔國內的違法責任。在4月底,有媒體報道,中國證監會目前已經派駐調查組進駐深陷財務造假醜聞的瑞幸咖啡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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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瑞幸自爆22億財務造假,引發當日股價暴跌75%,盤中觸發6次熔斷。此後的2個交易日,分別下跌15.94%、18.4%。合計3個交易日,股價累跌超過83%。此後,瑞幸停牌。

  (行情來源:Wind)

  5月20日,即今晚,瑞幸將迎來複牌,恐怕又是新的一輪“血雨腥風”。

  資本市場已經用暴跌給出了鮮明的態度,對於惡劣的造假行爲表達了“憤怒”。並且,由於瑞幸造假說引發的後續影響不可謂不大。

  首先,瑞幸赴美上市,成爲中概股大家庭的一員,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國的市場形象。一造假,將嚴重影響海外投資者對於中國企業的不信任,進而對中國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誠信度產生懷疑。

  其次,瑞幸成立18個月便完成上市,前期資本成功退出並賺得盆滿鉢滿。如此浮躁的風氣,也是對於當下真正踏踏實實,專注爲社會創造價值的企業家的一種褻瀆。

  瑞幸之後,美國方面的動作可不小。

  4月23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提醒投資者不要把錢投到中概股,這番言論引發了軒然大波,也讓中概股的信任危機進一步蔓延。

  5月19日,據路透援引消息人士稱,納斯達克將公佈一些新上市門檻:比如要求企業IPO籌資額須達2500萬美元以上,或至少達到上市後市值的四分之一,以及要求會計事務所確保其報表符合國際會計準則。這意味着,更多的中概股將要承受瑞幸帶來的後果。

  據金融市場數據提供商路孚特的數據,2000年以來,在納斯達克上市的155家中國公司中,有40家公司的IPO融資額低於2500萬美元。

  由於瑞幸財務造假導致中概股的信用危機,赴美上市的大門正在徐徐關上,影響不可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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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幸發佈退市公告之後,新華社專門發文評論:

  遵紀守法、誠信守諾,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公共商業道德及行爲準繩。任何違法違規行爲,在任何市場,在任何國家都要受到應有的懲罰。納斯達克根據自身上市規則對發生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採取此類措施,是其實施自律監管的常規做法。

  這是官媒的態度,甚至有點“拍手稱快”的意味。是不是拿瑞幸作爲“雞”,來儆給A股裏面的影藏的各種“猴”看呢?

  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其中,處罰標準由原來的1~5倍提高到1~10倍,實行定額罰的由原來30萬至60萬元,提高到200萬至2000萬元。如針對欺詐發行,罰金提高到200萬至2000萬元;虛假陳述、操縱市場行爲罰金提高到100萬至1000萬元;內幕交易行爲罰金提高至50萬至500萬元。

  另外,新證券法中也規定了證券集體訴訟制度。但整體還是一種框架式的概括性規範,需要進一步細化。儘快“激活”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具有重要的意義。

  近來,近300人對4家上市公司(包括怡球資源、*ST輝豐、澄星股份、*ST藍豐)發起訴訟,由於這些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投資者們紛紛要求主張相應的投資損失。

  此外,今年1月份,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公佈了自1999年《證券法》頒佈以來,全國首單操縱市場民事賠償成功的案例——恆康醫療案原告獲勝的判決。在《新證券法》下,相信成功的案列會越來越多,當然這就是對A股市場違法犯罪行爲的震懾。

  隨着A股市場制度改革的腳步,未來會有更多的的“瑞幸“退市,才能建立起與國民經濟地位匹配的成熟市場,而不是上市就是來圈錢。

  誠信是社會基石。敬畏市場從來不是一句空話,於上市公司,於普通投資人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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