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高公佈2020年最新國家賠償標準:每日346.75元

最新國家賠償標準

最新國家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於5月18日下發通知,公佈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爲每日346.75元。

國家統計局2020年5月15日公佈,2019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爲90501元;日平均工資爲346.75元。

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通知,5月18日起,檢察機關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時,適用2019年度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標準。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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