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圖/記者蔡浩祥攝)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圖/記者蔡浩祥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教育部網站10日公告,開放港澳臺居民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對吸引臺灣人才再添力道。國臺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16日表示,該政策回應了那些已經在大陸就讀師範專業的臺灣學生需求,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2019年上半年資格考試日期定在3月9日,報名時間是1月15日至18日。

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16日舉行,在介紹開放「臺灣居民申請大陸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政策情況時,國臺辦發言人安峯山表示,凡符合條件,在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臺灣人,可憑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有效」的臺胞證,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安峯山指出,這是大陸有關部門繼「31條」之後,為臺灣人落實同等待遇推出的又一項優惠政策,「特別是回應了那些已經在大陸就讀師範專業的臺灣學生的需求,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今年上半年資格考試日期定在3月9號,報名時間是1月15日至18日,歡迎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踴躍報名。

▲親子教育、高中,學生上課,高中數學,教育,互動問答,舉手發問,教室(圖/記者林世文攝)

▲由於臺灣有不少流浪教師,一些人擔心會人才外流。(示意圖/記者林世文攝)

大陸教育部網站公告內容顯示,港澳臺居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且提交有關部門開具無犯罪紀錄證明者,可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如有需要,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為港澳臺居民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供函件等便利。

此外,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大陸居住所在地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者,也可在大陸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所在地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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