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爲何,現在的人更願意去讀民國時期的愛情故事,大概是覺得現在這樣物慾的社會,再也不可能像民國時那樣去愛了,還是好奇於那個特殊時代背景下,家國動盪,連一句最簡單的喜歡,都隔着萬水千山求而不得。

  講一位民國女性的一生愛恨吧,她沒有遇到臨死之前寫《與妻書》,深愛惦念妻子的林覺民,也沒有瞿秋白這樣不顧世俗也要跟自己愛的人結婚,只是我們大多數人的故事,遇人不淑,半生流離漂泊。

  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毛彥文,是當時浙江的一位大戶人家嬌養的女兒,很年幼的時候就與一家與自家比肩的高門孩子定了親。但是娃娃親這種父母自以爲是完全沒有考慮過兒女是否會願意的封建糟粕,很顯然是一件很不靠譜的事情。

  毛彥文在求學的時候與自己的表哥多有聯繫,經常問他一些事情,二人書信來往有一陣時日,情竇初開的男女很容易就萌生情愫,只是礙於表兄妹的身份,擱置了。這然後與她定親的人家可能聽到什麼風聲,也或許只是覺得時間到了,上門求娶毛彥文。

  接受過良好教育的毛彥文當然不願意,被家裏人關了起來。這種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事情,不僅僅發生在陌生的混蛋上,誰知道所謂的親人又怎麼不會扛起爲你好的大旗,實際上做的都是傷害你的事情呢?我不相信有感同身受的事情,無論別人是否早就看出來毛彥文做決定的結果是否對錯,都不該用這麼極端的手段,讓人惡寒。

  結婚的當天毛彥文逃出去遇到心上人表哥接她回去,然後畢竟是所謂“親上加親”的事情,二人的婚事還是被家裏人同意了,表哥則選擇去美國深造,再然後六年過去了。表哥回國直接要跟自己這位未婚妻退婚。

  其實也沒有什麼複雜的,表哥找藉口說二人是近親,以後怕是對孩子不好。那就收養孩子呢?其實沒有這麼多爲什麼,這麼多理由,當一個人不愛另一個人的時候,什麼都是藉口什麼都是理由,就是心變了,何必多做糾纏。

  再然後等到毛彥文32歲的時候,遇到了自己的另一個同學,這位同學喪母四年,看出來自己父親對毛彥文的感覺不一般,之後牽橋搭線,竟然就讓毛彥文當了自己後媽,也算一段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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