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下水道。(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污水下水道系統主次幹管工程。(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環保署今(4日)指出已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也就是未來一般家庭必須繳交「水污費」,所有的費用都將用於維護全臺公共污水下水道。

環保署在民國95年訂定「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後,直到民國104年才宣佈針對事業單位、工業區業者徵收水污費,每年約進帳4億元,家戶水污費則至今未曾徵收過。

為降低家戶污水的危害,各地方政府推動下水道建設,今年5月立法院修正「水污染防治法」, 環保署水保處說明,因此配合修正水污費徵收對象,排除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及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未來水污費將授權給地方政府,向家戶收取外,並訂定其自治法規。

環保署水保處處長葉俊宏指出,地方政府可依照污水下水道興建程度,決定家戶水污費徵收時間及費率,只要被政府公告為污水下水道公共設施到達地區,但並未接管到污水下水道的家戶,將被列為水污費徵收對象。

主婦聯盟董事長陳曼麗表示,環保署修法其實還有討論空間,因為中央雖已有法源,也授權地方政府,但地方是否會施行也不一定,她舉例部分的區域接管率如只有10%,如果這時候宣佈要徵收可能就會引起反彈。

環保署表示,到時所徵收到的費用,將全部交由地方政府用在維護公共污水下水道,及污水處理廠等相關設施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