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廖禹揚臺北4日電)為了新臺幣2321元告臺水,遭法官斥責耗費資源,國防部喊冤,強調此案從102年協調多年,國防部人事部門也多次函文協調都沒有結果,才會依法行政採取法律行動。

宋姓婦人為國防部覈定支領退休俸半俸的遺族,但宋婦在民國102年6月13日亡故,依規定喪失支領半俸的權利,但國防部未即時查知宋婦死亡的事實,同年7月至12月仍溢發退休俸計15萬6876元。

溢發的款項匯入宋婦的帳戶後,臺灣自來水公司自102年7月至104年1月止,以帳戶自動扣繳水費的方式,自宋婦的郵局帳戶提領10筆共2321元,經國防部查出後,向自來水公司要求返還,但雙方協商未成,國防部便向自來水公司提出訴訟。

不過,臺水強調,宋姓婦人在民國102年過世,但其子孫拋棄繼承,作為遺產管理人的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分署在104年才通知臺水此事,與宋姓婦人簽定的消費性服務契約才辦理終止,不再以帳戶自動扣繳方式收取水費。

國防部就此案與臺水相關區處曾有公文與電話往返,臺水說明是依據契約進行扣繳,若不扣款,可能受到審計單位追究,但雙方仍有認知差異,國防部提出訴訟後法院已作出判決,臺水會予以尊重。

此外,對於國防部遭到法官斥責耗費資源,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此案從102年協調多年,國防部人事部門也多次函文協調都沒有結果,因此依法行政採取法律行動,實際上法院也判決國防部勝訴,追討回來的金額也要繳回國庫。(編輯:林淑媛)1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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