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19:03

〔記者張瑞楨/臺中報導〕臺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接獲婦人疑似迷路的報案,員警在北屯區找到62歲張姓婦人,她記得自己名字,卻忘記住處地址等個人資料,身上也沒帶證件,警察逐筆比對中市失蹤人口檔案,比對上百筆均無所獲,改為比對失蹤人口照片與張婦的長相,才查出張婦曾經改名,她告訴警察的是舊名,員警順利聯繫到其子,幫助她返家。

北屯所警員黃勇智與洪嘉成,本月1日中午接獲熱心民眾報案,指一名婦人在北屯區太原路三段與旱溪東路口徘徊,疑似迷路,需警方協助處理,員警於上述路口找到62歲張姓婦人,她說,自己想要去五權路附近的市場找妹妹,卻找不到正確地點,她知道自己的名字,也知道自己屬蛇,但忘記正確的出生年月日,且身上沒有攜帶任何身分證件可供查證。

員警用人臉辨識系統與警用電腦M-POLICE查詢,輸入張婦的名字,顯示的戶籍資料,卻與張婦不符合,警員先將她帶回北屯所休息,再利用警用電腦查詢張婦姓名與年齡資料,卻仍無所獲,員警又一筆一筆慢慢搜尋比對失蹤人口資料,比對上百筆資料,還是找不到符合張婦的檔案,員警改為逐筆比對張婦長相與失蹤人口的照片,終於找到一筆符合張婦長相的檔案,這才發現張婦已經改名,她告訴警察的是舊名字。

員警確認資料無誤,隨即聯繫家屬,兒子林男急忙趕到北屯所,他說,母親早上從位於中市大里區的住處出門後,一直沒有返家,家人十分著急、四處找尋,很感謝員警不放棄的毅力與助人之心。

  • 張婦忘記自己曾改名,警方逐筆比對資料,才查出她的正確姓名與住址。(記者張瑞楨翻攝)

    張婦忘記自己曾改名,警方逐筆比對資料,才查出她的正確姓名與住址。(記者張瑞楨翻攝)

  • 員警聯繫其子,將張婦帶回家。(記者張瑞楨翻攝)

    員警聯繫其子,將張婦帶回家。(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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