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7年1月18日,個人新浪博客首發了《「政務互聯網+」&「政務大數據」》這篇文章。《「政務互聯網+」&「政務大數據」》也是繼2009年,在個人希賽(CSAI)空間以」智慧的數據會說話「技術研究方向,時隔8年後的全方位、系統化的全面反思。在政府當前的信息工作中,」政務互聯網+「和」政府數據開放「是兩大工作重心。」互聯網+「的系統建設思想充分體現了執政為民、為民服務的宗旨,而」政府數據開放「則是綜合運用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以及區塊鏈等技術,致力於更好的為社會提供政務服務,更好的實現社會綜合治理與有效監管,更好的改善人民生活、優化生態環境、提高國家的綜合實力。這兩者之間既有緊密聯繫,也有本質區別。本文將重點從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和實施路徑三個方面來闡述」政務互聯網+」和「政務大數據「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

一、政務互聯網+&政務大數據的工作目標

政務互聯網+的工作目標為「聯接」:建立政府與其服務對象(公民、法人、外國人和其他機構組織)之間的聯繫並相互接入;政務大數據的工作目標為「融合」:實現主客體系統服務與數據的融合,使政府的政務活動開展更加精準、更加精細化、系統性戰略把握度更優。

傳統電子政務實現了業務活動開展和服務提供的電子化、自動化,形成了海量的政務中台、海量的系統服務。政務互聯網+在傳統電子政務的基礎上,實現了跨「域」聯接,使政務中台平台化、服務資源化,並成為了政務活動開展和服務提供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政務大數據在政務互聯網+的基礎上,通過政務數據共享與數據開放,對政務數據進行了前所未有的深度整合和聚沙成塔,實現了數據的資源化。

二、政務互聯網+&政務大數據的工作內容

政務互聯網+要實現政務的廣泛聯接,政務大數據要實現政務數據的廣泛融合,兩者相互促進、互為支撐。

從工作內容上看,政務互聯網+(其key是「聯接」)要重點做好三件事:

① 使其服務對象(公民、法人、外國人和其他機構組織)能夠便捷地獲取到所需的政務服務。

② 使其服務主體(各級政府組成部門、機構)能夠有效、可控、安全地開展政務活動,提供智慧的政務服務。

③ 建立起一種可以自我改進的機制和體系:不斷自優化和自完善其活動開展、服務提供的過程和流程,提高和改善其主客體(即服務主體與服務對象)的體驗,並實現這種機制和體系的自我治理。

與之相應地,政務大數據(其key是「融合」)也要重點做好三件事:

A. 產生價值:在做好數據戰略規劃的前提下,對政務進行業務開展支撐和運營服務支撐,實現政務大數據的業務價值(如決策支持、智慧服務等)。這種業務支撐和運營支撐均是由政務業務本身來驅動的。

B. 傳遞價值:政務大數據的業務價值產生後需要通過在不同主體之間的傳遞來實現。比如農產品價格以及需求量的預測預警,需要反饋到農產品的生產、流通環節並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來適應新的變化。又如政策影響分析、相關性預測,也需要反饋到相應的關聯業務中來實現價值。就傳遞過程而言,政務大數據的價值傳遞是需要通過對內的工作協同與對外輸出的服務來完成的。

C. 創新價值:政務大數據的價值產生和利用是一個周而復始的過程,通過各業務單元更加廣泛的協同與融合,得以進行單個業務單元、局部業務數據所不能完成的分析和研判,進而形成新的業務價值來反作用於政務本身的改進與提升。

三、政務互聯網+&政務大數據的實施路徑

傳統信息化是重工程思維的,以電子政務為例,重點要完成應用的開發以及交付服務,通過政務的電子化、自動化來形成政務服務的信息系統資源。

互聯網是重產品思維的,政務互聯網+通過政務服務的有效運營,形成了政務服務資源「市場」。

大數據是重敏捷思維的,政務大數據比以往的政務信息化更加重視業務價值,讓政務數據「會說話」並實現自我治理是它的目標。從商業模式而言,政務大數據仍待明朗,但可以肯定的是出路在於走向融合,以形成有效、可控、可用的數據資源。

早期的SOA、軟體即服務等XAAS,雲計算、物聯網,虛擬現實、人工智慧、區塊鏈缺乏熱度持續走高的原動力,根本在於是局部、是工具和手段,是戰術層面的東西。而上升到戰略是要有資源支撐的,而產品、市場和數據都是資源。

傳統IT實現了應用到產品的轉化,互聯網實現了產品到市場的轉化,大數據實現了市場到數據價值的轉化。智慧城市(前身「數字城市」)是為數不多的、十分難得的大而全、體系化、系統化思考,但過於空泛、落地艱難,價值體現緩慢。大數據異軍突起,也仍然很空泛,但它已經抓住了要害即數據資源的運營。

未來的世界是融合的世界,深度融合的軟體工程方法、項目管理實施路徑、規範與方法論,以及實戰經驗。無論是政務互聯網+還是政務大數據,這些融合的思維都是實施路徑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政務互聯網+和政務大數據的實施路徑,離不開對政務數據資源的管控和綜合利用。在本文,我們重點討論政務數據資源而非政務數據資產。如同我們常講自然資源,卻很少講「自然資產」。資源和資產一字之差,它們確有聯繫、但更有本質區別。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數據只能是資源、信息才能是資產,而從數據到信息的轉化如同挖礦、如同淘沙、如同冶煉。資源通過合法、合規、合理地開發、利用,可以轉化產生出資產來。就政務數據而言,由於先天的權屬有待清晰,其開發、利用就必須萬分謹慎,以從根本上來防止政務數據資源被濫用。

我國政府在廣泛地倡導政務數據開放而不是政務數據交易,由此可見一斑。政務數據在適度共享、合理交換的基礎上,實現數據價值創造與創新,進而更有效地開展政務服務活動、更智慧地提供政務服務,是政務數據開放的重要目的。在政務數據開放的進程中,政務大數據將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綜上所述,政務互聯網+的實施路徑在於與政務一站式服務的緊密結合,而政務大數據的實施路徑在於與政務數據開放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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