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17:19

〔記者蕭玗欣/臺北報導〕為獎勵學校接待國外學校來臺校外教學,交通部觀光局今天修正「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只要境外學校來臺旅遊2天1夜以上、人數達10人,並與接待學校交流超過4小時以上每人補助500元,接待學校位於東部或離島地區每人可補助600元。

為提高學校接待國外學校來臺戶外教學誘因,觀光局修正「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只要境外學校來臺旅遊人數達10人,且行程在2天1夜以上,並與接待學校進行3小時以上參訪、觀摩教學或相關交流活動就能獲補助。觀光局表示,個人或團體遊學、留學等長期學習活動或收費性學習活動則不在補助範圍內。

要點規定接待超過4小時的學校,每人每次可獲補助500元,位於東部或離島地區接待學校,每人每次補助600元。至於接待期間在4小時以內的學校,每人每次補助300元,東部地區及離島學校則每人補助400元。

  • 交通部觀光局修正規定,學校接待國外學校來臺旅遊,將提供每人300元至600元補助。圖為8月日本熊本縣學童到高雄交流,體驗手作鳳梨酥。(資料照,記者黃旭磊攝)

    交通部觀光局修正規定,學校接待國外學校來臺旅遊,將提供每人300元至600元補助。圖為8月日本熊本縣學童到高雄交流,體驗手作鳳梨酥。(資料照,記者黃旭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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