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加尼斯頭撞跳板

我覺得跳水運動最大的危險是發展超高的難度動作。

因為競爭越來越激烈,若難度係數分值不高,即使動作完成得較好,也很難勝出。

而難度越高,意味著危險越大。

跳水的危險,主要在跳水動作的一頭一尾。

一頭,是指起跳失誤,頭撞跳板或跳臺。輕則頭破血流,重則危及生命。

1988年漢城奧運會,男子跳板跳水預賽中,美國傳奇名將洛加尼斯,就曾失誤撞頭。好在傷得不重,於是頭纏紗布,繼續參加決賽。他本來名氣就大,加之帶傷參賽,裁判自然給他很高的印象分。儘管大家公認,中國的新秀熊倪整套動作完成得更好,但洛加尼斯仍以微弱的優勢獲得了冠軍。遭遇不公裁判的熊倪,此後兩屆奧運均不走運,直到12年後在悉尼才終圓他的奧運冠軍夢。

類似洛加尼斯這樣起跳下落時頭撞板臺的事故偶有發生。

一尾,是指入水嚴重失誤,呈水平狀砸在水面。

俄羅斯隊員水平入水得零分

水是柔軟的,垂直入水對人幾無傷害,即使傾斜入水,頂多水花大些,得分不高,也不至於有何危險。但若是水平狀砸在水面的話,也是相當危險的,尤其是10米臺甚至更高的高臺跳水,若發生此等失誤,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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