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在今(4)日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包括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用於標準治療無效的癌症病人與癌症末期病人;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用在膝關節軟骨缺損;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用於大面積燒傷及困難癒合傷口等。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指出,特管辦法已經送往行政院公報,預計9月6日開始正式實行。

 

衛福部指出,以現行規定,細胞治療要依據醫療法規定進行人體試驗,希望能加快應用到國人療程,特別修正特管辦法,覈准國外已施行、風險性低的細胞治療,或是有條件地開放國內實施人體試驗累積達一定個案數,並且成效可預期的細胞治療項目。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明,這次特管辦法修正條文與六月份時公告的辦法有3點修正,首先原本只開放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給癌症末期病人,目前只是1到3期標準治療以及血液惡性腫瘤無效的病患,都納入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對於大面積燒燙傷病患,也引進日本新技術培養自己細胞,來做皮膚修補,在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纖維母細胞移植、骨髓幹細胞移植也都做了相關開放;最後因應高齡社會,針對退化性關節炎、關節組織受損,也開放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用於有膝關節軟骨缺損的病人。

 

細胞治療技術特管辦法正式施行後,各醫學中心將向地方提出申請、再經由中央審查,最快要今年底才能正式開始實行治療,預計將有超過十萬名病患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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