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蔡邇一

  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獲刑12年!

  4月11日上午,河南鄭州中院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王三運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對王三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包括王三運在內,十八大後至少有9個省級黨政一把手先後落馬,隨着王三運案件的結束,這9人中有8人已經獲刑,其中有1人被判死緩並限制減刑,有3人被判無期。

  存在自首和重大立功

  先來看法院審理的情況。

  1993年至2017年,王三運利用擔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副書記、安徽省省長、甘肅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擔任福建省委副書記、安徽省省長、甘肅省委書記等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等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685.66109萬元。

  兩個點提一下。

  其一,王三運從1993年至2017年斂財超6685萬。其二,在斂財的崗位上,有兩個是黨政一把手的崗位——安徽省省長、甘肅省委書記。

  法院認爲,他構成受賄罪。

  “鑑於王三運主動交代辦案機關不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系自首;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關鍵詞,自首和重大立功!

  7個省級黨委書記均已獲刑

  王三運是又一個獲刑的省級黨政一把手。

  十八大至今,至少有9個省級黨政一把手(7個省委書記、2個省長)落馬,其中四川省原省長魏宏被降爲副廳級非領導職務,其他8人均已獲刑。

  獲刑的8人中,有3人被判無期,分別是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江西省委原書記蘇榮以及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

  4人刑期在12年至16年不等,分別是天津市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領刑12年;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領刑15年;福建原省長蘇樹林,領刑16年,而此次獲刑的王三運,則最終刑期爲12年。

  白恩培

  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比較特殊,他被判無期並被限制減刑,系終身監禁“第一人”。值得一提的是,白恩培斂財數額也是8人中最高的,爲2.46億。

  在多個省委書記、省長崗位上斂財

  一些細節值得一看。

  王三運在斂財的崗位上,有兩個是黨政一把手,即安徽省省長和甘肅省委書記,十八大後落馬的省級黨政一把手中,在黨政一把手崗位上斂財的可並非他一人。

  比如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首個斂財崗位是北京順義區委書記,最後一個是重慶市委書記,但其實,他在吉林省委書記崗位上也曾斂財。

  蘇榮落馬是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崗位上,但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情況來看,蘇榮在三個省委書記崗位上均有斂財歷史,這三個崗位是青海省委書記、甘肅省委書記以及江西省委書記。

  此外,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情況,白恩培斂財的第一個崗位便是省級黨委書記——青海省委書記,之後在雲南省委書記崗位上又繼續斂財。

  還有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法院認爲,他斂財的第一個崗位是吉林省省長,之後在吉林省委書記和遼寧省委書記崗位上繼續斂財,最終斂財數額高達1.46億。

  多說一句,此番獲刑的王三運還存在重大立功情節。

  這也不是首個,比如最終領刑12年的天津市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也存在“檢舉揭發他人違紀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情況,當時的法院是這麼講的:

  “鑑於黃興國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檢舉揭發他人違紀線索,經查證屬實;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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