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無論明星還是普通百姓,別也為離婚就形成陌路,很多夫妻離婚後比婚前更在乎對方,好像再戀愛一場,在眾人面前也更顯得恩愛,這就是在有些人眼裡所謂的秀恩愛吧,但對有孩子的離異家庭,這一點是善意的有必要的。離婚了還能秀恩愛纔是稱職的父母!離婚後,最對不起的是自己親生骨肉而不是別人!最該道歉的是孩子!


這種局面,沒離婚則白百何出軌,陳羽凡惹綠。離婚了也是倆人在公眾面前消費喜歡他們的人的信任,左右不落好。可是棋是你們二人下的,如今的場面怪的了誰。如果真為了孩子,為什麼不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出現裂痕時及時彌補。你們兩位一個歌廳雙宿雙飛,一個泰國摸雞雞時,又為孩子著想了麼。孩子無論多大,知道父母離婚,對其打擊也是不可避免的。當孩子知道你們這些年的恩愛,全是演戲而已的時候,對他人生觀,婚姻觀的衝擊纔是毀滅。本來是誰也不管誰的各玩各,但拿維護孩子作為理由,還立牌坊式的升華自己的道德高地,實在令人作嘔。


第一點,人家離婚不離婚了,沒必要告訴全世界,二,人家說離婚了,你不信,那你得拿出證據證明他們沒有離,而不是讓當事人自己去舉證自己沒離,離婚證憑什麼給你看?三,就算你明知道他們真沒離婚,但沒有證據,那就別亂說。。。普通人私底下討論也就完了,要是公眾人物,亂說是要喫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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