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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多數人,都覺得獨生子女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父母去世後留下來的遺物,自然是他們的。但是現實中有一個案例推翻了我們的想法!

  小麗是獨生女,父母相繼過世只留下一套100多萬的房子,小麗想把房屋轉移到自己名下,但是律師說父親過世時,奶奶仍然在世,按照法律還有繼承兒子遺產的權利,奶奶過世後由大伯二伯等級,小麗就無法拿到父母的全部房產,實際上正是特殊的案例,跟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沒有關係,根據繼承法規定,父母兒女配偶同爲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也就是說獨生子女並不是父母唯一的。

  繼承人如果想把全部的房產,交給自己的子女,最保險的方法就是遺囑指定繼承人,很多人認爲立遺囑是一件不吉利的,所以就有了後面的糾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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