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上海市寶山區一位菸民喫完晚飯後抽菸,隨手將菸頭從三樓窗戶扔到樓下。20分鐘後,樓下露天堆放的輪胎和一些汽車零部件被引燃起火,18輛消防車足足撲救了半個多小時。今天,記者獲悉,這名男子因過失引起火災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4月1日晚,寶山區滬太路上一家汽車修理廠發生火災,消防部門出動了18輛消防車趕赴現場。經消防員全力撲救,明火於半小時後被撲滅,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消防人員事後檢查發現,現場的燃燒物主要是汽修廠露天堆放的輪胎和一些汽車零部件。

  但是,消防員和汽修廠的工作人員百思不得其解,起火的地方既沒有電器線路,也沒有其他引火源,這些露天堆放的輪胎和汽車零部件,怎麼會起火呢?

  隨着調查的深入,消防員把目光轉向了起火空地旁的一棟公寓。最終,公寓走廊的監控錄像,幫忙找到了這起火災的源頭。

  當晚7點多,居住在公寓三樓的茅某來到走廊東側的窗口抽菸。

  通過監控錄像可以看到,他第一次把菸頭扔向窗外,然而菸頭被窗玻璃彈回來了,彈落在走廊地面,他還踩了幾下。

  然而,玻璃窗的一次“眷顧”並沒能幫助固執的茅某。幾分鐘後,他又一次在相同位置吸了一支香菸,並再次將未燃盡的菸頭扔向窗外,這次菸頭從被直接扔出了窗外。

  20分鐘後,窗戶外閃現出了零星的火苗,隨着火星飛舞的數量越來越多,很快整面窗戶都被紅色的火光映照。

  濃煙進入室內,居民們紛紛逃出家門。混亂中,有人試圖用臉盆接水滅火,但是收效甚微。隨後,消防員趕到現場,才避免了火情的進一步發展。

  然而,直到民警和消防部門火災調查人員找上門,茅某都沒有意識到,這場驚心動魄的大火,源頭竟是自己扔出的小小的菸頭。

  消防部門很早就做過相關的測試,一根點燃的菸頭它的中心溫度可以達到700攝氏度以上,而生活中很多可燃物的燃點只有200度-300度,這種可燃物如果接觸到點燃的菸頭,很容易就會引發火災。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寶山警方依法對茅某過失引起火災的行爲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真可謂“隨手一支菸,拘留所裏過十天”!

  寶山消防救援支隊防火處的宋霽昊表示,日常生活中,一些忽略安全的行爲很容易導致火災的發生,比如亂扔菸頭、在樓道內給電動自從車充電,烹飪時長時間離開等。

  根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所以,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對火災的防範,養成良好的消防安全習慣,及時消除身邊的火災隱患,避免過失引發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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