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署娃娃车临检。(图/国教署提供)

▲教育局会同公路监理、警察机关,实施娃娃车路边临检。(图/国教署提供,下同)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为持续强化幼童专用车(娃娃车)管理,教育部国教署自108学年度起推动「公私立幼儿园汰换幼童专用车补助」,幼儿园可向各县市政府提出申请,符合届龄汰换条件,每辆将补助新购车费用4成、约30万元;同时,国教署也将促请县市政府会同警察及监理单位加强检查幼童专用车,让幼儿接送更安全。

▲国教署娃娃车临检。(图/国教署提供)

▲国教署自108学年度起推动「公私立幼儿园汰换幼童专用车补助」,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国教署指出,公私立幼儿园幼童专用车除了必须维持良好车况,车龄不得逾出厂10年。108年汰换补助计划已于7月底函请各县市据以办理,8月起,凡有符合汰换补助条件的幼童专用车,各幼儿园可向各县市政府提出申请,每辆补助汰换购新车费用4成、约30万元。目前全国幼童专用车约3800多辆,预计今年将有200余辆申请汰换补助,未来10年内每年可望汰换300至400辆。

国教署表示,此项补助计划自108学年度起试办3年,将视办理状况进行滚动修正。除试办补助,也将持续促请各地方政府前往幼儿园检查幼童专用车使用情形,并会同公路监理机关及警察机关实施路边临检,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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