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16:53

〔記者溫於德/臺北報導〕美麗華集團前總裁黃杏中過世後,二代爭產風波接連而起!

長子黃世昌指控,胞妹黃秋香與胞弟黃世傑利用父親腦中風、心智缺陷時,擅將家父名下兩家公司共165萬股、過戶到自己名下,提告請求返還;案經臺北地院審理,認定依據家庭會議記錄可知、黃杏中過戶時意識清楚,加上黃世昌無從舉證父親心智精神衰退,上週五駁回請求,可上訴。

黃世昌透過書狀提到,家父2008年腦中風後、腦部逐漸萎縮,卻遭利用、才會將名下美麗華城市公司150萬股「被」過戶給黃秋香,再移轉給佳恩投資公司並過戶給黃世傑;同樣是父親名下的傑昌公司,15萬股則過戶給黃世傑,後再轉移到其獨資公司美麗華興業;基於兩人不當得利,提告要求返還。

胞妹、胞弟則均抗辯指,父親2013、2014年轉讓股票時意識清楚,且刑事案件已做出不起訴處分。

法官認為,2013年7月2日的家族會議錄音顯示,黃杏中向子女提到,「我一生喔…看這些孩子這樣喔…很會計較…我現在剩一點點而已啦,我剩一點你們分一分,分完,我就空空來、空空去,你們才會甘心」、「我的股份啦,等我眼睛閉上,你們大家再分」等語,證明黃杏中意識清楚、能明確表示意見,同時能討論家族財產如何分產,還要子女「大家有的心胸放寬一點,不要心胸跟鳥一樣」。

此外,黃世昌雖又提出父親腦部異常病歷報告,但法官認為,無法從報告看出黃杏中轉讓股份時精神錯亂或辨識能力不足,判決駁回。

  • 豪門爭產再一樁,美麗華二代大哥告弟、妹。(資料照)

    豪門爭產再一樁,美麗華二代大哥告弟、妹。(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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