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男孩被父親毆打致死:監護人施暴,是否真的無處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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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不食子,而父毒,卻能殺子。
家住濟南的小濤,出生第二年,生母就人間蒸發。
此後,小濤和父親(陳某),以及奶奶,一同居住。
三代同堂,組成三口之家,雖結構異於普通家庭,但其樂融融,日子平靜。
十年後,也就是2015年,經人介紹,陳某(40周歲)和袁女士(61周歲)相識,並迅速成婚。
這個神祕的繼母,她從不和鄰居交往,出門買菜,都要戴帽、蒙臉。
人們用「不簡單」,形容袁某。
性格強勢、伶牙俐齒、擅長顛倒是非黑白,是鄰居對她的印象。
袁某強勢介入,原本溫馨的家,迅速瓦解。她嘴角一揚,眉眼之間,卻是戾氣騰騰。
不到半年,她就「說服」陳某,將八旬老母親,趕到出租屋,獨自居住。
而這,僅僅是個開始。
婚前,陳某雖不善言談,但為人誠實。
小濤雖沒有母親,但父親、奶奶,對他疼愛有加。
有了繼母,拳打腳踢,卻成家常便飯。
袁某採用洗腦的方式,教唆陳某,使用暴力教育:孩子皮,就該受教訓,否則,他日成年,害人害己。
繼母從不動手,但她眉一皺,嘴一抿,陳某心裡,就有數了。
一開始,是在巷子裏、大街上。
後來,被鄰居制止,陳某就將施暴現場,轉移到自家院內。
面對外人的質問,陳某甚至將虐待行為,合理化,說孩子不打不成器。
此外,袁某還要求,和小濤分開喫飯。
理由是,小濤臟,和他一起喫,會弄髒餐桌。
袁某隻拿了一點生米、生面,讓小濤自己煮。
她還禁止小濤用電器。
於是,這個13歲少年,三餐白米生面,就著柴火,葷素全無。
小濤生父陳某,對此的解釋是:為培養孩子的衛生習慣,鍛煉他獨自自主的能力。
陳某不知道,當長期的懲罰行為,讓孩子身心俱損,就已構成虐童。
長期的虐待,讓小濤性格弱、身體也弱。
陳某害怕袁某像前妻那樣,不辭而別,便對袁某,言聽計從。
2017年9月,陳某決定,讓14歲的小濤輟學。
這一決定,直接導致小濤,被陳某毆打致死。
小濤輟學後,校領導曾上門,勸說數次無果。
原因是,小濤父親,態度堅決:孩子成績不好,自己不想上,那就不去上。
但小濤心裡,其實是想上的。
而繼母,更是編造「小濤身體不好,腰疼」,作為輟學理由。
初中課業難度低,只要花點心思,一個學期之內,在年段,躍進個幾十名,完全有可能。
但他們卻不願,給小濤任何機會。
並以成績不好為由,將輟學合理化。
在校領導看來,繼母並未明確表示,不讓小濤上學。
倒是小濤父親,態度異常堅決。
兩面三刀,害人於無形,袁某這招,既高明,又陰毒。
有人問起,為何不讓上學,她兩手一攤:孩子不想上,老子不讓上,和我有何干係?
貌似所有事情,都與她無關,而實際上,始作俑者,正是她。
輟學後,袁某就逼「腰疼」的小濤,下地幹活。
自己卻窩家裡,十指不沾陽春水。
她將灰塵一抖,往炕上一坐,眉頭一皺,陳某便掄起大棍,往小濤身上打。
於是,每天凌晨4點多鐘,天還沒亮,小濤不得不扛著農具,出門幹活。
長期毆打,受害者會產生習得性無助。
後來,牆外的鄰居,聽得見木棍簌簌落下,卻聽不見小濤的哭聲。
孩童的悲鳴,被阻擋在圍牆之下。
小濤知道,哭得越大聲,打得就越重、越久。於是,他乾脆就忍著。
久而久之,施暴者便對暴力,習以為常。
為了使暴行合理化,他甚至臆想,受害者,是不會痛的。
一旦受害者反抗,施暴者便用更為嚴苛的暴力,進行鎮壓。
因為他認為:對方反抗,是因為不痛,所以,要更加用力,才能碾壓對方反抗的勇氣。
這也是為什麼,家庭暴力,在時間的打磨之下,常常從小打小鬧,變成「往死裏打」。
父親的懦弱,繼母的邪惡,讓弱勢的小濤,在劫難逃。
那天中午,父親回家,看到小濤沒去農地除草,便怒從中來。
於是,他掄起大棍,想讓小濤,皮開肉綻,以示警戒。
父親的拳腳和木棍,不斷在小濤臉上、背部和臀部落下。
也許是因為繼母在旁教唆,也許是因為小濤太過倔強,小濤最終,死於生父棍棒之下。
身為監護人,陳某和袁某,本應是小濤的避風港。
盛怒之中,暴力之下,父母之愛,蕩然無存。
通過搜索引擎,我們可以看到,兒童被監護人傷害的事件,比比皆是。
去年,在美國,一名5歲華裔女孩,被生母毆打致死。
接著,父母一同用鹽,醃製女孩遺體,並置於冰櫃,避免腐爛。
女兒的逝去,並未喚醒他們的愛、和悔恨,他們想到的,只有偽造現場,逃避責任。
今年1月5日,在中國,一名9歲男孩,因為弄丟一部手機,被媽媽捆綁,毆打數小時。
這位看似平易近人的媽媽,因工作壓力,外加家務繁重,導致她心生怨氣。
於是,手機一丟,她便將此,作為發泄怒火的契機。
她用膠布,將孩子手腳捆住,並封住嘴巴,避免吵到鄰居。
她從下午6點,一直打到晚上11點,也沒有給孩子,提供溫飽措施。
和小濤一樣,在出事之前,鄰裏對她家暴孩子,也有聽聞。
但勸說無果,便聽之任之。
父母毆打孩子致死的理由,有千萬種:成績不好、生病不喫藥、作業不交、不會念唐詩…
冠冕堂皇,卻讓悲劇一再發生。
小濤逝去,讓圍觀的鄰居們,既無奈,又惋惜。
在此之前,他們已儘力,勸說陳某數次,但都無功而返。
清官難斷家務事,更何況,我們不過是平民。
但是,悲劇真的無法避免嗎?
如果小濤沒有輟學,就不會被逼幹農活,就不會因為不想除草,而被父親活活打死。
而九年義務教育,是所有少年,都必須接受的教育。
在陳某要求小濤輟學後,若學校勸說無果,則應向縣教育局、鄉鎮政府,告知情況。
國家規定,上述相關部門,有義務介入進去,保證孩子,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那麼,對於就讀的兒童,我們該如何幫助他們,不受監護人侵害呢?
早在2015年,國家就頒布相關法律,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監護人的侵害。
按照該項法律的規定,只要發現未成年人,受監護人侵害,我們當中的任何人,都有權利,進行勸阻和舉報。
如果你不願鄰裏關係受損,也可以選擇,匿名舉報並報警,從側面,為孩子提供幫助。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可能採取兩種措施:
- 向監護人,出具告誡信。以書面形式,要求監護人,不得再次傷害孩子。
- 撤銷監護人資格。同時,將受害兒童,送至民政部門,交由民政部門照顧。
注意:監護資格被取消的監護人,其撫養義務,始終續存。
也就是說,他們無權管孩子,但須支付撫養費。
若監護人的侵害行為,導致孩子受傷,則相關醫療費,也須由監護人,進行支付。
反家暴法規定,若相關部門未採取必要措施,那麼,將予以處分。
也就是說,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監護人侵害,不僅是一種權利,更多的,是一種義務。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不斷發聲,讓更多的人,熟習流程,加入這一隊伍。
即使只有一個孩子,因此而獲救,那麼, 我們的努力就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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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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