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有個問題:《葯神》中有哪些細思極恐的事情,很多網友全方位多角度對影片進行了解構。如今距離《葯神》上映已經過了大半年,又發生了很多事情,今天我從自己的角度解析一下我覺得《葯神》中幾個令我細思極恐的點。

電影《我不是葯神》里有哪些細思極恐的事情?

寫在文章之前:根據我國現行的《藥品管理法》,《葯神》中程勇

所轉售的「印度格列寧」為未經國家葯監局批准上市的藥品,依法應按照假藥論處。在往次類似的討論中,很多人都對此提出了質疑,在此對這個問題先稍作說明:

1.程勇所轉售的「印度格列寧」,無論根據影片設定還是現實中的法律,都應按照「假藥」論處,所以在本文的討論中也就沿用這一設定,這些「藥品」依然設定為假藥。當然有質疑認為這些「葯」能治病,所以不能稱為假藥,也有人認為應該稱其為「非法渠道藥品」,關於這些問題在以往的答案中有討論,本文不再對這個問題進行詳述。

2.根據影片的設定,「瑞士格列寧」與「印度格列寧」質量和效果是一樣的,其實現實中並非如此,印度仿製葯的質量總體上還是參差不齊的。據某未經證實的報道,有人送檢了一批印度仿製的靶向抗癌藥,有效成分含量為標示量的55%,總體而言質量上是有差異的。吃不起正版葯而選擇印度仿製葯其實也並非撿了個大便宜,而是實屬無奈的選擇。此外,「格列寧」屬於商品名,理論上只有「瑞士諾瓦公司」生產的該種藥品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印度仿製葯的名字與「格列寧」是無關的,但是本文主要基於影片設定,還是稱為「印度格列寧」。

如何看待聊城市腫瘤醫院醫生向患者推薦抗癌藥「卡博替尼」,因認定為「假藥」遭患者家屬投訴?

走私藥品比如印度葯,在法律上被認為應當受懲罰,在道德上應當如何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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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度格列寧」的合理價格應該是多少?

根據影片設定,正版的「瑞士格列寧」在中國大陸的售價是37000元/瓶,而「印度格列寧」的出廠價是500元/瓶,加上程勇把它們盤迴中國,一路上產生的各種成本,就算綜合成本1000元/瓶吧。那麼問題來了,「印度格列寧」賣多少錢是合理的呢?

第一階段:程勇是以5000元/瓶的價格轉售「印度格列寧」的,給各位病友群群主是4000元/瓶,病友對這個價格接受度比較高,紛紛搶購該藥品,程勇在這一階段賺得盆滿缽盈。

第二階段:張長林接手,以10000元/瓶的價格出售,各位病友可能忍氣吞聲,但仍舊能接受這個價格,雙方暫時相安無事。

第三階段:張長林把葯漲到20000元/瓶,很多人吃不起就沒人護著他,有人報了警,張長林跑了。

那麼我們用一個軸來看看,「印度格列寧」賣多少錢是合理的呢?

其實結合圖就可以看出,如果患者符合經濟學中的「理性人假設」,那麼「印度格列寧」售價在37000元以下時,患者都能獲利,即使張長林賣36999元/瓶,患者購買「印度格列寧」都比買瑞士版的划算。那麼為何張長林把價格提高到20000元/瓶的時候就被人報警點了呢?

影片中給出的解釋是,因為很多人吃不起,就沒人再護著他了。但其實我們知道,在2002年的上海,即使是5000元/月,也有很多人吃不起,因為白血病人大多是工作能力降低或喪失的群體,也有不少人患病後妻(夫)離子散,比如影片中的思慧就是類似情況,很多人是貧困群體。無論定價是多少,都存在「吃得起」的群體和「吃不起」的群體,只是隨著價格的上升,一些原來吃得起的群體加入了吃不起的群體。而可以想見的是,當「吃不起」的群體越來越多,就會對「吃得起」的群體形成人數上的優勢,久而久之就壓倒了對方。產生了「既然我們吃不起,那大家都別想吃」的後果,無視了即使印度格列寧賣20000元一瓶,也還是能給一些人帶來實惠的現實。

那麼,從販子的角度出發,如何定價,能平衡「吃得起」和「吃不起」的人群數量,既達到利益最大化,又不至於被人報警點了呢?這個葯賣多少錢能夠算是「良心價」呢?

另外,無論是影片中還是現實里,人們對「瑞士格列寧」37000元/瓶的定價都頗有微詞,能回答得了上面這個問題的話,也就能回答到底「瑞士格列寧」應該定價多少的問題。

2.程勇作為一個「賣藥商人」,是否是來去自由的?

根據影片中的設定,程勇本人並非白血病人,他走上了「倒葯」的道路,是為了孩子的球鞋和撫養權、父親的醫療費和自己店鋪的租金,當程勇賣了一波葯,賺到了一些錢後,他也同時受到了其他藥販子(如張長林)的威脅,同時警方也在盤查這些假藥,程勇得知,如果因為賣假藥被抓,可能面臨8-15年牢獄,最長無期徒刑的處罰。按說作為一個商人來講,此時他再做這樣的生意,風險太大,就應該退出了,那麼他有這個退出的自由么?

但是從各位病友或病友家屬的反饋來看,他並沒有這個自由,他一旦退出,就意味著很多人的命從此無從著落。病友的期待、親屬的祈求和希望破滅時的責難,推著程勇只能往前走、一條道走到黑,直至鋃鐺入獄。這根本是一條不能回頭的路。

商人易做,救世主難當。

3.憑良心賣葯,真的能生存下去么?

根據影片設定,程勇「賣葯」一段時間後,引來了其他假藥販子如張長林的注意,張長林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之前一直用對乙醯氨基酚(即很多復方感冒藥中用於解熱鎮痛的成分)加澱粉冒充「德國納米格列寧」賣,還把自己包裝成張院士,聘請群眾演員配合,各種手段像極了某些賣保健品的集團;後來發現了程勇的印度格列寧後又軟硬兼施,威逼利誘讓程勇轉讓代理權,拿到代理權後又屢次漲價,其賺錢之心昭然若揭。

而影片中的程勇,一開始也是按照「比較合理」的利潤在賣葯,在後期甚至折本賣葯,實在是一個良心藥商。

但按照國內法律,程勇這樣的良心藥商和張長林這樣的「投機藥商」,都是在法外地帶生存的,可以想見的是,同樣在法外地帶生存,張長林利潤更可觀,就能夠堅持更長的時間,也能聘用更多的人來為自己做各種黑的白的事情,也能「擺平」更多的事,久而久之,會產生類似於「劣幣驅逐良幣」效應,擠兌掉程勇。

折射到現實中,陸勇先生本人是白血病患者,幫病友帶葯也是從不賺錢,義務勞動,連「藥商」都算不上,實屬慈善者。但很多其他做這門生意的人,是要賺錢的,而且賺得不少。不僅如此,還有少數人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用澱粉片或其他劣質產品冒充印度靶向葯賣給中國病友,就如同我在某答案評論區中提到的:人人都希望碰到陸勇/程勇,但現實中遇到張長林的概率更高,而且運氣好的遇到的才是2.0版賺大錢的張長林,運氣差的遇到的是1.0版賺錢售假的張院士。

結合上面第1點看,這其實是個水很深的領域。

4.誰來為「印度靶向葯」進行臨床試驗?

根據影片設定,呂受益來找程勇的時候,介紹了「印度格列寧」的情況:瑞士格列寧37000元/瓶,印度格列寧2000元/瓶,藥效完全一樣的,程勇對此產生懷疑時,呂受益說道:「我找人驗過的。」

看似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其實背後是個很嚴重的事情。

我們知道按照國內現行規定,大多數藥物上市前,要按規定進行臨床試驗,所有化學葯都要進行試驗。無論是研究服藥後血葯濃度相關的I期/BA/BE試驗,或者研究藥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III期臨床試驗,都是投資大/耗時長的巨大工程。人們也許會疑惑為何一些藥品已在國外上市,但國內還要延後一些年,其實可能是因為它們在國內要再做臨床試驗。國內現在關於臨床試驗的管理也比較嚴格,只有少數醫療機構有資格開展這些研究,所有的患者入組前都要進行知情同意,如果患者在試驗過程中出現危險,醫療機構需要立即進行救治,申辦試驗的企業也可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等等。

但即使有如此繁雜的程序,有醫院/企業等等為試驗過程背書,還是有很多人不願意參加這些研究,有些人一聽說「要做試驗」,就退避三舍,甚至社會上還有一些關於「臨床試驗」、「試藥人」等等的傳說,大多都把這類事情套上了帶貶義的神秘色彩。那麼,誰願意參加一個呂受益口中政府不知情、醫院不負責搶救、申辦企業不負責經濟補償,連藥物從何而來都不得而知的所謂「試驗」呢?呂受益自己也是病人,他為何不「以身試藥」呢?

如果這不是呂受益為了讓程勇搭上這門生意而使出的「套路」,如果這是一句認真的話,這才是……細思極恐。

5.為何醫生如此冷漠?

知乎上曾經有個問題:什麼時候你會覺得醫生真的很冷漠?

底下有很多很多的討論。

如果把《葯神》里這一段扒出來,恐怕也是冷漠醫生的代表。

怎麼樣?是不是很冷漠?

那在2019年3月的山東聊城案之後,知道什麼才是標準答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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