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國家醫保局主導下的4個直轄市及7個副省級城市的「4+7帶量採購」發布中選結果,25個中標品種相比全國最低中標價的最高降幅高達96%,平均降幅52%。其中,外資藥廠阿斯利康的原研葯吉非替尼(250mg),在此前國家談判已經降價55%的基礎上,再度降價76.8%(中標價54.7元/片)。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明確指出,此次帶量採購擠出了原葯價中用於帶金銷售(即回扣)的水分。可鑒原有關部門推行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零差率、兩票制等政策是何等荒謬!消息向社會公布後,13億人哭了!這一結果戳穿了長期以來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所大力宣傳的「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價高質量好」等謊言,醫改十幾年來,我國葯價為什麼虛高到如此程度,虛高中標價下給醫生的巨大回扣,讓13億人花了多少不該花的錢,打了多少不該打的針,吃了多少不該吃的葯?!

一哭:「4+7帶量採購」96%降幅,直接戳穿了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諸多騙局,13億人被騙了18年!

2000年實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以來,葯價虛高、回扣泛濫等問題被社會持續詬病,而原主導集中招標採購的有關部門認為,「葯價高是因為質量好(質量優先、價格合理)」、「葯價虛高是流通環節過多、層層加價所致」、「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就破除了以葯補醫,就能解決葯價虛高的問題」等等,而本次「4+7帶量採購」的巨大降幅可以說讓這些騙局現了原形。

有關部門打著「葯價高是因為質量好(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幌子在集中招標採購中進行了質量分層。18年來,他們在國家藥典標準之外捏造了五花八門的質量分層,如,過專利期的原研葯、首仿、科技進步獎、中藥保護品種、獨家劑型及規格等(全世界標準只分「專利」與「非專利」),實際上這都是投標企業和招標部門共同商定的遊戲規則,讓投標企業可以規避競爭、輕而易舉高價中標。這些品種普遍價格虛高10倍乃至100倍以上,虛高葯價下巨大的回扣空間能夠刺激醫生處方,讓這些葯銷量巨大。而這次作為外資原研大廠的阿斯利康,再次降價76.8%,以事實證明了藥品質量是監管出來的,不是招標質量分層能夠招出來的。所謂的「質量優先、價格合理」不過是合謀抬高葯價、達到權力尋租目的的騙局!

說「葯價虛高是流通環節過多、層層加價所致」,由此推出「兩票制」,企圖通過壓縮流通環節來降低葯價。這次「4+7」的巨大降幅,證明了2016年起推行至今的「兩票制」對解決葯價虛高毫無作用。原因在於,藥品無論經過多少流通環節都無法改變省級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所確定的中標價。不知道他們為何要撒如此彌天大謊來欺騙13億人!

說「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就破除了以葯補醫,就能解決葯價虛高的問題」,由此於2009年在試點地區、2015在全國推行「零差率」,企圖通過強制醫院藥品采銷平進平出,讓醫院不通過藥品盈利,就破除了以葯補醫,就能解決葯價虛高、回扣泛濫的問題。而「4+7帶量採購」的結果給了他們一個響亮的耳光,原因在於取消藥品15%加成並沒有改變虛高葯價下巨大的回扣空間,在回扣刺激下醫生大處方、濫用藥。零差率忽悠老百姓可以少花錢,其結果不但口袋被掏空,還飽受藥害之苦!


二哭:18年來,葯價虛高導致44%的貧困戶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葯價虛高下的巨大回扣空間,導致了醫院用藥量、價齊升,形成了巨大的藥物濫用,導致個人衛生支出逐年急劇上升。截至2017年,10年新醫改在國家史無前例的巨大投入之下(累計達8.7萬億,據財政部),患者負擔卻不降反升,個人衛生支出總額由改革前2008年的5875億元增加到2017年的14874.8億元,增長153.2%,增幅遠超同期GDP和城鄉居民收入。虛高葯價下每年激增的藥費支出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戶在所有貧困戶里的佔比達44.1%(據國家扶貧辦),而在非發達縣域,這一數據已超過60%。按4+7帶量採購平均52%降幅計算,患者、醫保每年至少多花了6000億(以公立醫院年採購額1.2萬億計),13億人能不哭嗎?!


三哭:虛高葯價下巨大的回扣刺激致使過度用藥、濫用藥,患者飽受藥害!

在回扣的刺激下,醫生大處方、濫用藥,造成抗菌葯、激素、輔助用藥以及中藥注射液濫用情況普遍,讓中國成為世界第一輸液大國,公開數據顯示,我國大輸液市場容量在100億瓶(袋)以上,相當於13億人口每人輸了8瓶液,遠高於國際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作為溶媒的大輸液泛濫成災折射了中藥注射劑、輔助用藥、激素、抗生素等回扣藥品的濫用極為嚴重。我國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導致死亡的人數在39萬以上,其中,每年約有20萬人死於藥物不良反應,保守估計,每年我國最少有10萬人在輸液後喪命(據中國安全注射聯盟)。十多年來的虛高葯價令患者不但多花了錢,還飽受藥害之苦,甚至丟了命!


四哭:醫藥行業誰不違法誰就不能生存!

十多年來,葯價虛高、回扣泛濫愈演愈烈,有關部門的應對措施是在全國公立醫療機構持續推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定價」(始於2000年)與「差價率管制」(2006年強制推行順價加價15%,2015年全面推行零差率)這兩項葯價管制政策,「兩項政策」的邏輯在於---通過集中一個省或地區的採購量,實現「量價掛鉤」、「以量換價」,同時,通過限制以葯補醫(即順加加價不超過15%)和禁止以葯補醫(即取消15%加成、平進平出),以圖解決葯價虛高與回扣問題。然而,「兩項政策」實施的結果事與願違,葯價虛高、回扣泛濫反而愈演愈烈。

其原因在於,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定價政策規定下,醫院必須按照中標價格採購中標藥品,且不得二次議價,這就必然破壞了正常的競爭機制,使得葯企在與醫院進行藥品交易時公開的價格競爭失靈,不得不通過地下回扣的競爭來獲取銷量。同時,在差價率管制政策下,同樣導致公開的價格競爭機制失靈,「誰的藥品中標價格更高、回扣空間更大,誰的葯就賣得好」,實際上,零差率與順加15%在性質上完全一致,都為加價率管制,只不過一個為0,一個為15。見下表:

順加15%下,A、B廠的競爭關係與結果:

零差率下,A、B廠的競爭關係與結果:

零差率與順加15%都導致了葯價虛高、回扣泛濫、過度用藥等問題,兩者沒有區別。取消藥品加成沒有改變本就虛高的藥品中標價以及虛高價格下暗藏的巨大的回扣空間;同時,零差率(平進平出)「禁止逐利」的錯誤認識違背了正常的價值規律,倒逼院長、醫生完全轉向隱蔽的地下逐利。院長、醫生不管是在順加15%還是零差率政策下,一樣通過採購、處方高價有回扣的藥品獲得地下收益,採購價格越高則地下收益越大。

因此,在「集中招標採購定價」和「零差率」這兩項政策疊加作用下,葯企只有「高定價、高回扣」這一條路才行得通,誰不這樣干誰就只能退場離開。葯企通過研發偽新葯、攻關招標部門以謀得高價中標,從而形成巨大的差價空間,空間越大競爭力越強;巨大的回扣空間能使鬼推磨,導致偽學術盛行,醫生大處方、濫用藥愈演愈烈。兩項政策下,官員尋租腐敗叢生,行業全面腐敗,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地下交易利益鏈,其利益分配以中標價計算如下:

基於中標價的利益分配

對於藥廠來說,低價中標意味著「死標」--沒有給醫生回扣的空間,藥品不可能有銷量;反之,若高價中標,回扣空間大,銷量便隨之暴漲。因此,集中招標定價決定著企業命運,藥廠必須攻關謀求定高價,這讓藥品招標成為權力尋租的沃土(按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年採購額1.2萬億算,攻關招標定價機構費用達360億,再攤到省……個人尋租利益大得驚人!)


醫改9年來,「兩項政策」在全國範圍內哪個地方執行得好、執行得徹底、哪個地方的災難就越深重的直接原因恰在於,「集中招標定價」與「零差率」這兩項政策讓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失靈,倒逼葯企全面轉入地下的逆向競爭,使得「高定價、大回扣」的營銷模式成為葯企唯一的生存法則,誰不違法誰就不能生存。而根本原因是,在市場經濟的今天,我們不允許醫療市場化、不允許醫院逐利,從而倒逼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地下逐利、地下市場化體系,地下就意味著成本高、腐敗、黑暗。

「兩項政策」執行的範圍越廣、力度越大,問題就越深重,而面對日益嚴重的問題,有關部門把執行不力當成進一步加強執行力度的理由,形成「越管越亂,越亂越管」的惡性循環;實際上就是有關部門把不當管製造成的惡果當成進一步加強管制的理由,使得災難不斷重演。

當前,要想解決葯價問題,必須遵循市場內在運行規律,解決辦法和鼓勵任何商品降價的辦法是一致的,那就是市場化的競爭,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才是比行政管制定價要好得多的選擇。同時,允許醫院獲得藥品購銷「明利」,發揮醫保支付的正向激勵作用,提高醫院底價採購及醫生合理處方的動力。因此,必須取消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定價」和「零差率」這兩項全世界獨有而奇葩的罪惡政策,如果這兩項政策不取消,其他所有醫改措施都會適得其反。具體辦法一點也不難:

即取消「兩項政策」,實行「只管藥品醫保支付標準」(非醫保藥品只管最高零售限價)並動態調整的政策,藥品採購價由醫療機構與葯企自主競價確定,實際採購價與藥品醫保支付標準(零售限價)之間的差價收益歸醫療機構所有,促進醫療機構主動降低藥品採購價格。

在政府「只管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的政策下,醫療機構有動力壓低藥品採購價格,將促進葯企底價供貨,藥品價格將逐步回歸市場本位,有利於恢復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進而科學合理地調整醫保支付價(或零售限價)。同時,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將形成依靠質量、價格與服務的良性競爭,正常的市場競爭能夠引導企業經營規範有序,再不可能也無必要進行「高定價、大回扣」的地下競爭。

綜上,可以說,新醫改以來有關部門鼓吹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零差率、兩票制、破除「以葯補醫」等等說法欺騙了社會18年,是個徹頭徹尾的大騙局!如果有關部門為了維護部門權力而不願放棄「兩項政策」,對市場化的改革措施繼續戴帽子、使袢子,繼續維護既有的非法利益體系,必然形成惡性循環,令改革南轅北轍。當下,醫保局「4+7帶量採購」為解決我國葯價虛高、回扣泛濫的問題打開了良好局面,可以說離成功就一步之遙,我們只有尊重基本規律,取消上述兩項不當管制政策,推行政府只管醫保支付標準的制度,允許醫院節約採購成本歸己,構建市場化的公立醫院藥品供應體系,才能切實解決葯價虛高、回扣泛濫、藥物濫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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