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省界收費站撤銷,省道收費站撤銷,一大批收費人員面臨著下崗問題。雖然國家和地方政府為了社會穩定大局,也為瞭解決居民就業實際困難,會優先採用轉崗安置等方式,但下崗依然是在所難免的。唐山撤銷收費站,就有收費員抗議「我今年36歲了,把青春獻給了收費事業,除了收費啥也不會,找不到工作,學不會東西了」。這可能是某一部分人員的普遍心態吧,動輒以弱勢羣體自居,依賴心強,反正就是賴上你了,不行我就上訪,看你怎麼辦,你總得給我個交待,總得解決吧,反正不管怎麼樣我都不喫虧。

是真的不能解除合同嗎,是真的找不到工作、不會學習了嗎?當然不是的:

1、合同制管理,可以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收費人員除一部分事業管理人員以外,大多數是合同制管理人員,要麼由地方政府聘用,要麼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聘用,聘用合同大多都以三年為期,到期視情況續聘。滿足《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時,可能解除勞動合同,個人犯錯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是10年以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不是就轉正成為正式職工,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不能開除。「合同主體」發生改變時,同樣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工作期間,鼓勵參加培訓學習。職工在職期間,鼓勵參加學習培訓,有的單位或者企業甚至還制訂措施和制度,報銷部分費用,或者從工作時間上給予便利。用人單位組織學習,組織技能培訓,並要求職工自學,都是有制度的。工作期間學習走過程,失業了怪單位,怪得誰來?

3、自己應該對自己負責。個人應有職業規劃,應有危機意識。不安於現狀,不固步自封,追求上進,改善工作和生活環境,實現自己的理想,應該是每個人的行為準則。我們都是追夢人,我們永遠在路上。農民五六十歲了進城務工,他們明知道自己啥也不會,落後於時代,卻依然有一顆自強的心。可能有人會說:農民家裡面有地,不用為溫飽發愁,每人二畝地,一畝地租金每年一兩百元,這夠溫飽?生命不息,奮鬥不止,這是最可貴的品質,和地位、文化程度無關。

「碰瓷」,是一小撮人的病。在公交車上喫東西發生事故,責怪公交司機不阻止,要求賠償;老人摔倒被扶起來,子女和家屬要求賠償,說自己是文化人,不會訛人;失業了怪單位,讓單位養老、保障就業,這也是碰瓷。摔倒到了需要扶,人心倒了,也需要扶。


這個問題相信很多看過後會很「惱火」,原因在於我們對公路收費站的不理解,因為我們每次都要被交錢,而收錢的人就被變成我們口中的「惡人」。

雖然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取消公路收費站對大眾來說,是一個拍手稱快的事情。

但收費這件事不在她本身,其實她們跟我們一樣,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員,按章收費只是她們工作的一部分,試想我們在一個單位工作36年後,突然沒有了工作,又沒有一技之長,找不到別的工作怎麼辦?

我想這件事還要從原單位在取消收費站後,怎麼妥善安排這些工作人員的去處的問題。我們應該更理性的去看待這個問題,並不是一味的把社會輿論附加到個人身上,對於沒有其他一技之長的大齡失業者來說,求職確實是一件難事!


他抗議是因為多年以來的在鐵飯碗裏輕鬆安逸不愁喫喝的工作環境所帶來的優越感蕩然無存而懊惱。從這一點看他的失業對他來說應該說是好事是讓他從新開始某求創業的契機興許他的未來會飛蝗騰達,如果是讓他繼續躺在溫柔鄉裏不知寒屬只會害了他,到老了生活貧困,從長遠看撤銷收費站是還利於民的好事這也說明政府部門確實是在為百姓辦好事,至於從收費站分流下來的人員會從新安排工作崗位至少也得給點錢


這是大勢所趨,你今年36了?我當初下崗還50多了呢,俺們找誰說去?就是一刀切!沒誰管你死活,後果自負,自生自滅,你才36,還有人用,我當年半大老頭子,沒人用,想找個剝削我的都找不到,你不比我強多了!接受現實吧,過來嘗嘗下崗的味道吧,你們不虧,多享了多少年福啊!知足吧!


國家收費站撒銷是好事,收費員抗議不爭氣,自私自利沒仁義,強者生存弱者亡,自己種因自己嘗,學而知之不白癡,不學不知是白癡。有志不在年高,無志空活百歲,下崗人員上千萬,自謀職業人認幹,這樣做人不遺憾,人有志氣人人贊。


你他媽的進去的時候捥門到洞的這時候後悔了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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