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圖/記者李毓康攝)

▲財政部。(圖/記者李毓康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財政部準備再發減稅紅包,研議修改基本生活費用計算方式,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排除;預計在新制上路後,受惠的民眾可從21.93萬戶,大幅提升至149.63萬戶。此新稅制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並在明(2019)年5月報稅時適用。

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屆滿週年前,財政部預計釋出減稅紅包,在年底前修改納保法。根據估算,調整後稅損金額將由原本的4.3億元增至42.6億元。財政部官員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須經60天預告期,預定在10月底完成預告;若屆時外界無其他意見,就會拍板定案。

據財政部規畫,最新調整方案適用於所有受薪階級,其中又以單薪家庭、申報扶養人數較多的民眾受惠程度最大。不過仍須視每名納稅人實際狀況而定,同樣薪資收入的納稅人,不一定都能享有新制減稅的好處。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去年12月底上路,主要是保護納稅者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需被課稅;一般家庭除了可用基本的所得稅法計算免稅額外,也可選用財政部公佈的每人每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6萬元的免稅額。根據估算,若是單薪喪偶且育有3未成年兒女的弱勢家庭,免稅額將可提高1萬元。

至於實際的計算方式,財政部指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財政部按照主計總處公佈的近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成計算,例如去年年底所公告的金額為16萬元,代表每人每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6萬元。明年5月起,納稅人除了可以採用稅改後新版的基本免稅額8.5萬元、標準扣除額11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8萬元等來計算外,也可改用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每人16萬元作為申報方式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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