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几个重要文件,你都知道吗?
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一般应当包括(一)征收目的;(二)征收范围;(三)征收部门;(四)征收实施单位;(五)征收补偿方案;(六)签约期限;(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和期限;(八)其他事项。
房屋征收决定应当进行公告,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此外,如果政府进行了公告,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政府征收目的违法、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不适格等问题,都可以拒绝签署补偿协议,启动法律程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