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劳动者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检察官告诉你讨薪攻略!
来源 | 金山检察
五一 • 劳动节
五一劳动节快到啦!
每一个在岗位上
兢兢业业 辛勤劳作的你
都是这个节日的主人公!
劳动者的奉献应该被歌颂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同样至关重要!
劳动者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今天
让检察官告诉你!
案例一:
2017年3月,某建筑公司因施工需要,雇佣了老吴等20名农民工提供劳务。工程完成后,建筑公司找了各种理由,迟迟不给工人们结算剩余工资。
老吴等人找到相关部门处理未果,便向当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老吴等人所诉的纠纷已经由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理,不应该对相同的请求和事实再以民事诉讼进行处理,便以此为理由驳回起诉。
之后,老吴找到了该市检察院希望能够抗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并详细询问了事情的前因后果。2018年1月,该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抗诉。5月,经过法院和检察院两方的共同努力,老吴等人和建筑公司均纷纷达成了调解协议,农民工们陆续得到了原本的劳动报酬。
案例二:
2016年2月,陈某在余某的经营部务工时发生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能力功能障碍十级。2017年4月,经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该经营部应分期支付陈某务工工资、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因该经营部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陈某于2018年1月向该县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经营部无可执行财产,至此执行陷入僵局。陈某认为讨钱无望,纠集家人到余某家,两方发生冲突,派出所出警协调未果。
该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追加经营者为被执行人。遂向该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法院接纳建议,追加余某为被执行人,最终从余某的个人账户中将执行款执行到位。
如果被拖欠薪资
该如何合法讨薪呢?
检察官来支招啦!
讨薪攻略
一是争取协商解决。被拖欠薪水的人员可以联合起来,选出代表与用工方协商,主动亮出证据,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对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协商和解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和解协议。
二是拨打维权热线寻求法律救济。12348法律咨询热线;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51工会职工维权热线;检察机关举报电话:12309。
三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提起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即一裁终局。
四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双方无异议,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若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法第276条将恶意欠薪行为纳入犯罪范畴,对于那些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有能力而不支付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劳动虽光荣
但权益保护同样重要哦!
劳动节到了
金检君在此
祝所有劳动者节日快乐!
(素材整理自网络)
编辑丨金剑轩
监制丨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