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任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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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表示,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3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其中範禮全法官及韋彥德勳爵的新任期,本月31日起生效,郝廉思勳爵的新任期就由6月30日起生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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