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深圳大件事訊 見習記者王童 近日,深圳市海洋新興產業基地基礎設施投資基金(一期)完成合夥企業協議簽署,成立深圳市瑞桐海洋產業基地建設結構優化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一期基金規模40億元。基金採用結構化設計,整體規模遠期將達到125億元,全部投資於深圳海洋新興產業基地項目前期圍填海及土地熟化工程。

  南都記者獲悉,一期基金地合夥人爲農銀投資、工銀金晟、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寶安區政府引導基金、市特區建設發展集團、市海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一期基金遵循“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按照市場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方式設立,政府及政府方出資代表不對項目融資提供擔保及還款承諾。而一期基金合夥企業協議簽署完成後,各方資金將於近期陸續實繳到位,同時,海洋產業基地二期基金將根據項目工程進度在今年內啓動募資工作。

  深圳市海洋新興產業基地項目位於珠三角東岸中部、大空港規劃區西北部,已獲得國務院審查同意並取得國家海洋局的海域使用權證書。在建設過程中,深圳市牢牢把握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通過政府投資引導基金與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海洋新興產業基地基礎設施投資基金,有效發揮政府投入的引導作用,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深圳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海洋新興產業基地,是深圳市落實海洋強國戰略,勇當海洋強國尖兵,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邁出的重要一步,是全力增強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功能的重要舉措。中共中央國務院今年2月發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就明確提出,堅持陸海統籌、科學開發,加強粵港澳合作,拓展藍色經濟空間,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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