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跟一個加拿大人在處對象,處了一段時間有想結婚的想法,對方28歲,說自己沒有結過婚,但如何能查證?


「處了一段時間有想結婚的想法」,我就想問問,到底是誰有的這個想法?別是你朋友的一廂情願吧?

東西文化差異大是大,但結婚是人生大事這個概念沒有什麼爭議。

因為歐美人的文化和社會不像我們,他們沒有到多少歲必須結婚,多少歲必須生娃這種社會現象,因此如果不是發自內心覺得有必要,那他們大多數不會選擇結婚,畢竟程序繁瑣,牽扯多,離婚又非常麻煩。

如果是對方想結婚,那都到談婚論嫁的份上了,連人家家都沒去過一次?都沒做到知根知底?怎麼現在人結婚都這麼草率嗎?就這麼兒戲?

別管哪國人,真心想結婚的,肯定會把你先介紹到自己的親友圈裡,真人互動那種,網上曬照片秀恩愛什麼的一點意義都沒有。沒有這一步確定不是碰到騙子了?

另外還得補一個事兒,國內的某些姑娘,還是要認清自己。同樣是外嫁,如果說是為了真愛,那如果對方是朝鮮的,敘利亞的,問問自己還願不願意嫁。

如果是圖財,那就腦子放清醒一點,掂量掂量自己有沒有那個手腕和腦子,歪果仁也不是傻子,牽扯到身份問題都是異常敏感的。

還有就是,確定真的在和人家認真的處對象嗎?歐美人的搞對象和我們不一樣,即使確定關係,也不代表是排他性的,也有可能是觀望期的一對多非認真關係。這個必須得直白談得一清二楚,玩兒曖昧玩腦補,那可能其實自己一個人腦內戀愛了一把。

最簡單粗暴的確認方式,就是直接到他的國家去領證,畢竟不是非洲,國家不可能讓他重婚。


我剛幫你查了一下加拿大論壇,結果是:

靠誠信。他說結婚了就結婚了,他說同居就同居的。

沒有地兒可以查。除非你到加拿大和他結婚。這樣就知道了。假如重婚是刑事罪。這樣,你說你結婚了要移民。移民要填一切手續,婚姻狀況瞞不了的。

如果在中國結婚,我想他真可以瞞你。

喲,我看了一個律師事務所的案例,是一中國人到了加拿大看上了個女的,到拉斯維加斯結婚了,後來這女的發現那男的在中國已有妻子,遂婚姻無效。但因為他們在卑詩省,按當地法律仍可以分家產。還有一案例,是女方跟隨男方到了加拿大,生了孩子,孩子一出生就有加拿大籍,看似很好。可是夫妻倆感情很快完蛋,這男的就搶孩子了。因為只要一方在卑詩省住滿了一年,就按當地法律處理。女方生完孩子帶孩子啊,沒收入來源所以男方完勝。又因為男方報稅的時候報的收入不高,所以女方離婚得到的贍養費有限。還沒結婚就跟你講離婚,我覺得不是太好。但是我覺得你找個加拿大的律師去詳細諮詢。他是哪個省的人你要找哪個省的律師。不同省啥都不同。再找個中國律師諮詢諮詢,看看哪邊結婚對你有保障。

另外,加拿大/美國是有個common law partner的,就是同居。同居不叫結婚,但有些情況下按事實婚姻算。我不知道這個同居算不算入重婚罪裏,你最好找律師問清點。

P.S.說句,才28就結婚在北美地區太早了,就是個小孩子。他就算沒結婚也未必想結婚。很多都是女友生個孩子,然後分手這個樣子的。但也不是沒有,有些特地去東方國家就是為了找個女孩結婚的。但是幸福的同時不要昏了頭,注意PUA。有疑惑多問,多找律師諮詢(不要找移民中介,他們不知道的)。我曾經有個朋友要嫁一個老美,但是她堅持要在中國辦理結婚。她跟我提過一句是因為到對方國家離婚沒保障。後來他們因為這個事情(實際也沒那麼愛),就分手了。我不知道她得到了什麼資訊,但總之我強烈建議你找加拿大的律師諮詢一下。

謝邀,最簡單的是查Facebook的日常生活和動態

最權威的是讓加拿大使館開未婚證明,甚至公證認證

Good luck


到他的國家登記結婚。

或者結識他以前的朋友。


就一個辦法,讓他開「未婚證明」,也可叫「單身證明」,因為離婚,喪偶,也要開證明,證明此人現在「具備結婚資格」。這個是很正常的手續,任何人無法反駁。

這個證明由他原籍住地城市公證處開出來,再拿到他的國家,在中國的使領館認證。如果在加拿大結婚,那公證處證明就夠了,這都是很簡單的手續。反正結婚時,必須出示這個證明,你的朋友也得開未婚證明,要求針對雙方。沒有單身證明和出生證明,在哪兒也辦不了結婚手續。


這連基本信任都沒有就上趕著要結婚,九成就是倒貼的。。。。


你登記結婚的時候他需要出示未婚證明,要去加拿大大使館辦理。所以如果你想確認,讓他辦個就行。


結婚的時候會要求出具單身證明的。加拿大大使館提供


你朋友可真夠搞笑的 都到了要結婚的地步了 還不信任對象 這在歐美文化的交往當中是大忌

你朋友是想騙綠卡的吧?


謝謝邀請

移民局會幫你們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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