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了東西,具體是價值8000的電腦,在廣州大型商場丟失。有攝像頭,並且清楚看到貪小便宜的人的外貌特徵。

告知警察後,起初商場保安不能清晰調用不同攝像角度確定不了現場,決定不查。隨後本人堅決自行調查現場,發現確定有攝像頭看到,警察嫌棄不查。

看完攝像後,因為不是我認識身邊的人無從下手不查。因為不是慣犯不查。

慣犯太熟練,查不了。結論是無論如何都不用查?

背景,辦案當天民警們都因為局裡破了殺人案而忙碌。

以往丟過諾基亞3000元手機,說價值不夠。丟過10000自行車,說慣犯太熟練。結論,無論價值如何都不查?

問題其實想問清楚立案依據,和涉及類似電信信號定位,ip定位,攝像頭定位的具體操作難處。


我的無人機價值5-6K吧,降落被人撿了,找校保衛處要監控,不給看,讓找警察,警察說這不歸他們管,讓找保衛處,我能怎麼樣,我也很絕望啊。
如果你當上了國家主席,然後給公安部多一倍的撥款,讓他們把警力翻倍,然後在停止讓他們做那些形式主義的事好讓他們空閑下來的話我估計能給你解決丟東西的事
我在某省會城市邊陲小鎮裏裏上大學。五一放假連帶週末一共放了九天。由於宿舍裏還有一個人,我就把我的佳能6D連好多配件鎖在櫃子裏了。等放假回來就發現單反就丟了,鎖沒有被撬動的痕跡。警察接警後半個小時就到了,來了五六個人。拍了幾張照片後,把我叫出去,問我懷疑誰?我說我也說不清楚。這時兩個人去調監控了,有三個人繼續盤問我,調查情況。以後那兩個人回來他們小聲說了幾句。一個警官和我說,監控的時間太長了,你先去看,有線索一定要提供給我們。然後又說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宿舍的幾個人,他們都有嫌疑。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當時在忙一個很嚴厲的老師的作業。學校裏的監控設施不太好,二倍速就看不太清楚了。錄像也不能調出來,而且四天以後就到了自動清空的時間了。九天的監控我要在那不喫不喝不睡覺不上廁所看四天半。開始我還以為查監控是警方的事呢,要知道是這種結果,就不麻煩警察叔叔們了


各個職位都他麼不作為


警察太忙~ 如果你是大美女還沒有警察願意搭理你說明他們太忙了,忙的都不像男人~~~

前幾天在火車上丟了包,一臺剛買的電腦和一些其它物品加起來1W多吧。在車上報了警,結果警察告訴我下次注意點這就當買個教訓,包應該是找不到了,我就想問一下火車上半夜丟了東西,警察有沒有義務去找。


我昨天丟了一個平板,去判處所了,他們說我們那個地方沒有攝像頭,自己去找找攝像頭吧。我說我要報警的話咱們管嗎。後來就記錄了一下。然後他說,你就別查啦查監控,他說查出來也找不出來。我現在只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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