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兼職助理」稱只與文議員有一面之緣,枉論受薪為他工作。‬

元朗區新田選區議員文光明涉嫌2012年至2016年間,訛稱「聘任」一名兼職助理,並藉此向民政事務總署申領14.7萬元作營運開支補貼。文光明議員否認控一項欺詐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受審。時任女秘書出庭頂證議員供稱,雖屢以兼職助理的資料填寫申領表,但從未在辦公室內遇見他,但4年間從沒向議員提出質疑。「影子兼職助理」庭上否認曾與文議員簽下任何僱傭合約,又表示只與文議員有一面之緣,枉論受薪為他工作。‬

黃漢明。

‪時任秘書周雪瑩庭上供稱,曾於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預備共48份開支申領表,當中包括48份「黃漢明」兼職助理的薪金收據。每年年初,周一次過預備該年12份申領表給文議員,然後每月月尾,文議員將簽妥好的每月申領表交還予周,再由周填上日期;完成後一般由文議員負責遞交。周補充,每月從文議員接過申領表前,文件已填有黃的署名,但在任期間從未見過兼職助理在辦公室出現。裁判官問,周曾否向文議員詢問黃的行蹤,周回應:「從沒過問,一直只跟隨議員嘅指令做嘢。」‬

‪「兼職助理」黃漢明庭上表示,2012年初時出任早更的士司機,否認曾與文光明議員簽下任何僱傭合約。2011年,文光明的外甥張國邦聯絡黃,提議與他合租一輛的士方便工作,黃答應,並透過張向車會提供身分證副本和車牌副本。黃聲稱只在張宅外「交更」時與文有一面之緣,又否認曾參與「掛橫額」、「貼告示」、「送果籃」辦公室工作,枉論每月收下3000元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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