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殺,殺,殺。』阿華看著電腦螢幕喊著。

『哎呀,被打死啦。』沒一會兒,又聽到他叫著。

原本說要先做點別的事,其實阿華也沒別的事好做,唯一想到的,就是掛在網路上殺怪獸。被怪獸打掛後,阿華心中覺得空虛,他暫時不想繼續玩,但是又捨不得斷線,在找不到要做什麼事的情況下,他連上朋友的部落格去看文章。

『捷運色狼,人肉搜索成功。』阿華唸了一下朋友部落格文章的標題。

『人肉搜索,網路這玩意兒可真是厲害啊。』阿華不禁驚訝於網路的威力。

『不過,網路厲害歸厲害,但是仔細想想也真是可怕,不管什麼事情貼在網路上,只需要這樣連來連去,什麼祕密都被偷窺光了。』阿華自言自語。

『人肉搜索!?』就像是任督二脈被打通一般,阿華靈機一動:『難道不能用人肉搜索的方式找那張學生證的主人嗎?』

『所以我現在要把照片掃進電腦嗎?』阿華一面說,一面從皮夾拿出那張學生證,他看著上頭模糊不清的大頭照,感嘆道:『原版已經這麼不清楚了,再掃進電腦不就更糟糕,這樣的照片放到網路上,真的能搜索到纔有鬼咧。』

『而且…明明就是自個兒學校的學妹,連叫什麼名字都知道,還勞師動眾用網路來人肉搜索,我這樣會不會太小題大作啦?』

『更何況,如果我真的這樣做的話,對這個叫林恩恩的學妹一定會造成困擾的。』

『算了,為了不麻煩別人,也為了避免造成任何人的麻煩,我看我還是用自己的自體人肉來搜索吧。』阿華考慮了老半天,總覺得動用網路來人肉搜索似乎會造成許多後遺症,仔細想想之後,他決定還是自己上網找比較省得麻煩。

 

阿華仔細地端詳著手上的學生證,除了系級、姓名這些基本資料之外,他努力地想從上面找出和這張證件主人相關的蛛絲馬跡。終於,阿華發現學生證下方有一張模糊掉的貼紙的痕跡,雖然貼紙因為某些因素而磨損,但是還是隱隱約約可以看得出上面的字。

『因為有心~恩恩。』阿華將那行字唸了出來,他像是發現了寶藏一般,開心地說:『或許,這個就是讓我可以找到她本人的重要線索。』

阿華在搜尋網站上輸入了這行字,本以為可以確切地找到想要的資料,卻沒料到搜尋的結果竟然有兩千多筆。

『恩恩根本就是很普遍的綽號啊,而且恩這個字拆開來就是因跟心啊,好像也沒什麼特別的。』

『在關鍵字再多加一些字看看,乾脆輸入我們的學校名稱好了。』

果然,符合的資料筆數減少了,只剩下五百多個搜尋結果而已。

『那…如果再輸入科系名稱呢?』對阿華而言,五百多個還是稍嫌多了點。

這次出現的結果還不錯,挺符合阿華的期望的,只出現了一百多筆,阿華決定用最笨的方式,於是,他開始慢慢地將網頁上面的連結一個個點進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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